作者: tommars (㊣__㊣")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資深的前輩好威阿!!
時間: Wed Sep 20 13:11:15 2006

 我來對號入座了,謝謝您給我這一次機會

 關於您水桶的部份 以前賣出東西只要回文的都是這個下場
 這沒啥好商量的
 您有疑問,可以在發文前來信給板工們
 也避免像這樣子情況發生
 (一個月是因為板規規定"不完全"所致,沒心虛,隨便你怎麼想)

 關於您說的對待不同部分
 我有印象您說的那部份,但我不記得到底跟您的時間有多接近了
 如果像您所說的那樣...
 我除了道歉外應該無法做任何補償
 而您的犯規期也滿了

 最後,我不是名人,名人都是別人叫的....


 這沒幹意,板主可以把我水桶吧

※ 引述《toshliu (苦主大頭鬼)》之銘言:
>   被提醒其發文有違規,其中提醒的人不乏有車友,甚至板工!
>   嗯!? 我吶悶了,為啥我當初就是直接水桶? 其中我文上內容
>   還有提到 如有違規也請版主告知,小弟收到通知後一定馬上砍文
>   嗯!? 難道被直接水桶的原因是一位
>   "XXXX 推:不用通知了,應該直接下水桶..."
>   剛洗安捏??? 大大哩告訴偶阿!!!
>   之後還發現有位仁兄,連續回了四篇文章在板上,明顯的違規
>   而您卻只是四篇同樣字句的推文警告!? 不是直接水桶!?
>   看到這..我該服!????
>   的確,時日已久了,想想也算了
>   後來卻看到您的公告!? 喔!? 怎麼說的一套
>   做的卻又是另一套!? 怪哉,差別待遇?????? 因為那位違規的
>   的人跟您很熟!? 所以得到警告? 而我這小小鄉民跟您沒有任何
>   相關的關連,所以可以直接水桶!????
>   幹! 為啥您可以這樣搞!? 只因為您很資深,又很無私的服務大眾?
>   不過的確拉,資深的大大您果然用詞遣字都能為自己留下後路!
>   小弟的指控您可以回說~您不知道,您不是24HR都在站上
>   監看大家是否違規~!! (的確麻~這我了解阿)
>   其中又看到小弟擺明的指控,您卻要小弟提出證明,並且您有說
>   您有印象,但是請小弟我指明是哪一篇!
>   嗯,從"不知道"變成"有印象";然後又把問題推回來給小弟我,
>   並且請小弟提出證明麻!  高招~用字遣詞都為自己留下後路!
>   還可以皮球踢回來呢! 屌!!! 超棒的!!害我都自認無能了!
>   當時板工您對於的連續四篇犯錯的推文警告後每篇都發t了呢!!
>   時日已久麻,於是我沒辦法舉證阿! 嗯,我自己把皮球吞了!
>   只是幹你X的我只是想要個公道啦!!! 為啥恩? 為啥阿???
>   可不可以告訴我到底是為啥嗯拉!!!
>   我這個小小鄉民只想知道為啥您可以這樣搞! 屌爆了!!
>   原來在板上資深的就是屌大~而且資深又愛幫助車友!
>   讓很多車友都對您很有好感,是個樂於助人的前輩麻!!
>   可是為啥? 您可以這樣差別待遇????
>   的確我知道阿,您的無私奉獻當板工,這大家都知道麻
>   我也自認我無能阿,無法擔當板工如此重任阿!!
>   但是板工就可以差別對待???? 果然是資深前輩!!
>   同樣是違規,處理方式各不相同???
>   可不可以麻煩大大您回答小弟,資深的前輩!!
>   也算是站上名人的您,我真的好難了解您吶!!
>   以上,紓發完畢! 歡迎當事人拉椅子!
>   其餘像自願親衛隊,自願看不過去車友群~請高抬貴手
>   放過小弟這小小鄉民~感謝吶
>   (當然您要這樣做,我也沒法子可管就是!!)
>   題外話,有沒有這件事您自己知道! 您是站上名人吶!
>   承不承認我想我無法干涉!! 因為我無法舉證麻!! 您說是吧^Q^
>   最後,補 幹!幹幹幹幹幹幹幹!!!!!! 操你O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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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tommars 140.134.106.147 發表yulunyeh :你是漩渦鳴人                                          06/09/20
→ wes :多重影分身之術~~                                           06/09/20
→ INAR :不能回文不是早就有的規定....=_=a                          0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