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zest (恩?)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被亂槍打死剛好而已啦!!
時間: Tue Sep 19 18:01:03 2006
※ 引述《janex (流浪狗)》之銘言:
> ※ 引述《ckliao (不說話不代表沒意見)》之銘言:
> > 自己做賊心虛跑給條子追 被亂搶打死剛好而已啦!!
> > 開了50多槍才打到6槍 自己不停車被打死怪誰?!
********
********
> > 還說前一天去倒扁 管你挺扁倒扁 自作孽不可活啦!!
> > 條子在開槍的時候 你不會停車啊?! 你已為你在玩極速快感之全民公敵嗎?!
> > 操!!
> > P.S 正義魔人看不慣請自離
> 懷疑您是否真有看那電視轉播....
> 剛開始警員也都很客氣沒錯,開槍示警,靠近打輪胎,接著駕駛硬開著爆胎的車繼續跑.
> 然後,重點來了....最後他停下來,幾個警察對他"執行槍決",你到底有沒有看到??
> 從頭到尾嫌犯從沒有拿出武器過,不知道就別亂講.我不是正義魔人,但我就是看不
> 慣你亂講.這種槍決式的打法,只有在哪裡出現??第一個黑道尋仇,第二個是戰場..
好一個結果論阿,如果現在的結果是發現他手上拿著自動槍械倒臥血泊
那你會怎麼想?
攔檢不停、不理會鳴槍示警、爆胎仍持續逃竄,外加被通報持有槍枝
貼著隔熱紙又看不清車內動作,你敢拿命去保證他停下來後不會與警方開槍互擊?
擊斃他也是迫不得已
另外,子彈穿過玻璃後的路徑無法預測,並不是指著哪裡開槍穿過玻璃後就會到哪裡
> 改天你車上有補胎工具,你又帶著卡繃手套,警察可以對空鳴兩槍要你放下武器,然後
********
> 而你脫手套的動作像是拒捕.照你的邏輯就是有這種結局.
> 對不明究理的人我大罵個"幹"!!
真奇怪的比喻
應該要改成警察對空鳴槍後你仍然不理,持續騎車逃竄
********
然後你突然停車想補個胎,於是在警察面前打開車廂拿出一團工具
淦!你不被打成蜂窩才怪
真是好個不明究理阿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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