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nbiang (orz) 站內: Fuck
標題: 幹 什麼鬼法律
時間: Mon Sep 4 00:29:26 2006
中華民國的法律到底是保障好人還是瘋子?
法院是讓人這樣 告了又告 告了又告的嗎?
說說我朋友的例子吧
----以下經過火星翻譯機翻譯過 消除部分敏感情節------
走在路上踩到狗大便
順口罵了一聲幹拎娘 這樣被旁邊的路人某甲聽到
愛對號入座的某甲居然以為我在罵他 跑去告我公然侮辱
這樣告的成嗎?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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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他這樣居然可以鬧到要上法院
我同學只不過在某屎版發洩一下情緒
愛對號入座的某甲就可以告他了
這樣 幹 那拎盃在這邊開幹會不會也被告?
我好怕喔 塞拎娘老機掰 來告我阿~~~(╭∩╮\_/╭∩╮)
我就是看你不爽啦 欺負女生已經很積掰了
現在是怎樣 翻舊帳要告人家顯示自己很行?
這種敗類 幹 還要求人家道歉咧
我在幹版還沒看過上來罵一罵就要上法院的例子 還是自己對號入座的
這麼行 怎麼不連其他發文一共幾百個版眾順便告下去?
他媽的混帳東西 看我朋友滿腹委屈的跟你道歉 拎被就龜欄趴火
最錯事的到底是誰? 憑什麼我朋友要向你道歉?
自己先自作多情(這跟愛對號入座應該有直接的關係)去騷擾某女
然後被拒絕居然把話說的那麼難聽 人家看不下去當然會上某S版罵一下
這樣也可以告 大大你好威阿~~
幹 胡言亂語了一堆 要幹的還是中華國的法律 保障壞人
機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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