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X (是我用車~不是車玩我) 站內: Fuck
標題: Re: 消防署說要懲處
時間: Fri Aug 25 08:55:22 2006

※ 引述《idanny (萬年誠徵女友-囧)》之銘言:
> 消防署說要懲處??
> 我有沒有看錯
> 懲處誰?
> 花蓮縣長?消防局長?消防署長?
> 一個分隊只有8名正職人員 上班三人我看還是停休勉強擠出的
> 憑這種人力配置用屁眼想都知道不可能有救災能力
> 車子能開到現場出水就要偷笑了....
> 是誰該為基層人力不足負責?你現在有臉說出"懲處"二字!?
> 我真希望是記者聽錯了
> 是誰在消防人車極度吃緊的當下製定一堆該死的業務
> 是誰讓消防隊不會救災 不會救護 只會嘴砲 只會在會議室打火、只會在電腦前打火!?
> 好像是你們這些長官吧大佬!
> 一群混帳!

  小地方就是這樣啦~
  救災車輛總是比正職人員多
  若有救災,全員招回
  救災車輛能夠全部開的出去,已是萬幸

  衝現場??
  不好意思,都是無給薪的在衝(義消人員 m(_ _)m )
  正職隊員?救災車輛都不足人手作操作了~~還衝咧

  一般隊員身兼兩種以上職務多的是~
  人手不足又能如何~~照作,作多少算多少

  老是自以為在台北,台中等大都市
  一些上級,,,,幹的咧
  明知不能比還硬要比~資源不足比個屁

  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幹~~
  有本事當個無薪主管再來說教
  去你媽的狗屁官
  廢狗~~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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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打架,幹架
那就要抱著一起重傷送醫的決心 ~~~ 狠打猛幹

沒有的話,那就乖乖當當鱉三 ~~
再用錄音筆玩死他 ~~ 恐嚇 , 威脅 , 毀謗 , 羞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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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RX 218-160-80-183.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