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vidch (Err...) 站內: 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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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Fri Aug  4 00:57:24 2006

> → talyn :說實在的動保法根本起不了作用 法律若有用早抓去關了        06/08/04
> → davidch :覺得動保法沒用應該推修法  不是搞3K黨的招數             06/08/04
> → talyn :另一個 是那虐貓人先嗆愛貓人士所以他們才會那麼氣憤        06/08/04
> → talyn :若修法有那麼簡單 那台灣就會好很多了                      06/08/04
      我覺得這些都是藉口

  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

  如果大家都嫌法律爛來搞3K黨這招

  那好啊,民眾自行開放擁槍,自行開放重車上高速公路

  這樣很對嗎?

  嗆...嗆又如何

  我嗆你你就烙人找我麻煩

  這些愛貓人士的"格"跟地痞流氓又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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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看著有人戴瓜皮涼鞋騎大車又拉轉挑釁

  就把它拖下車打一頓   車子騎走嗎?

  那東機上把車子當成朋友,把騎車看得很重要的人也很多

  他們就有權利在路上制裁違規的用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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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davidch 218-167-45-92.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6/08/04  0:59:04 photoman :幹得好!                                              06/08/04
→ photoman :虐待動物的罰則重不了,是因為先天論理上的缺陷。只      06/08/04
→ talyn :表面上的民主法治   我這樣覺得                            06/08/04
→ photoman :要我們不是全面禁止屠宰,所謂愛護動物的相關罰則就      06/08/04
→ photoman :在道理上永遠缺一點。行政罰或許還好,用刑罰就很難      06/08/04
→ talyn :虐 ≠ 屠 丫                                              06/08/04
→ photoman :自圓其說。所謂民主,並不是特殊群體喜歡就該立法。      06/08/04
→ talyn :所謂的法治 是保護那些懂法律的人                          06/08/04
→ photoman :如果您要堅持這麼籠統的命題,就沒什麼好說了 :)         06/08/04
→ davidch :本來就是...你不懂遊戲規則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06/08/04
→ davidch :我就說了,那個虐貓者也有反控他人侵犯隱私與傷害的權      06/08/04
→ davidch :是他自己也是個腦袋不清楚的人,才被大家圍爐圍好玩        0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