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vidch (Err...) 站內: 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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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Fri Aug 4 00:57:24 2006
> → talyn 推:說實在的動保法根本起不了作用 法律若有用早抓去關了 06/08/04
> → davidch 推:覺得動保法沒用應該推修法 不是搞3K黨的招數 06/08/04
> → talyn 推:另一個 是那虐貓人先嗆愛貓人士所以他們才會那麼氣憤 06/08/04
> → talyn 推:若修法有那麼簡單 那台灣就會好很多了 06/08/04
我覺得這些都是藉口
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
如果大家都嫌法律爛來搞3K黨這招
那好啊,民眾自行開放擁槍,自行開放重車上高速公路
這樣很對嗎?
嗆...嗆又如何
我嗆你你就烙人找我麻煩
這些愛貓人士的"格"跟地痞流氓又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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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看著有人戴瓜皮涼鞋騎大車又拉轉挑釁
就把它拖下車打一頓 車子騎走嗎?
那東機上把車子當成朋友,把騎車看得很重要的人也很多
他們就有權利在路上制裁違規的用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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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davidch 從 218-167-45-92.dynamic.hinet.net 發表
╰╮ Modify: 06/08/04 0:59:04
→ photoman 推:幹得好! 06/08/04
→ photoman 推:虐待動物的罰則重不了,是因為先天論理上的缺陷。只 06/08/04
→ talyn 推:表面上的民主法治 我這樣覺得 06/08/04
→ photoman 推:要我們不是全面禁止屠宰,所謂愛護動物的相關罰則就 06/08/04
→ photoman 推:在道理上永遠缺一點。行政罰或許還好,用刑罰就很難 06/08/04
→ talyn 推:虐 ≠ 屠 丫 06/08/04
→ photoman 推:自圓其說。所謂民主,並不是特殊群體喜歡就該立法。 06/08/04
→ talyn 推:所謂的法治 是保護那些懂法律的人 06/08/04
→ photoman 推:如果您要堅持這麼籠統的命題,就沒什麼好說了 :) 06/08/04
→ davidch 推:本來就是...你不懂遊戲規則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06/08/04
→ davidch 推:我就說了,那個虐貓者也有反控他人侵犯隱私與傷害的權 06/08/04
→ davidch 推:是他自己也是個腦袋不清楚的人,才被大家圍爐圍好玩 0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