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我討厭蠢材) 站內: 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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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Thu Jul  6 23:18:29 2006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過失致人死傷的一定都是大魔王嗎?
        我認為未必,至少我不敢保證自己一輩子都不會發生這種事。
        發生過這種事的人,也未必就是真的絕不適合再上路的人。
        (大家都是懂車的人,這世界上的狀況很多,應該不難想像?)

        論處罰,民刑事應該夠受了,還要十來年沒駕照,夠重了吧?

        論管理效益,在現代社會,讓一個人永遠沒駕照,他就真的不
        會開車騎車了?新制度是一種再管理、再監控,不但有課程還
        要每年查核,我認為比起舊制的永遠吊銷,新制算是正面面對
        問題,舊制反倒像是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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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蠻有趣的,講到犯罪或違規,大家好像都覺得這種事永遠輪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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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得自己以及周遭的人隨時可能跟這種事有關,自己隨時可能被
        當成罪犯(無論是否基於錯誤)呢?既然這裡是幹板,就幹自己
        神經病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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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photoman 125-232-192-96.dynamic.hinet.net 發表worange :推推~ 推文不是推人阿XD                                 06/07/06
→ caiarno777 :真的真的 凡事都是人的問題 總之車友們自己多小心�   06/07/07
→ hcp :明天蘇建和案又要開庭啦....(亂入文)                         06/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