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eolus (去白河拍蓮花,好熱~~)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被白目女人撞到-(完結篇)
時間: Tue Jun 27 01:03:22 2006

※ 引述《aeolus (明天一早和笨女人談和解)》之銘言:

和解條款如下:
1.對造人AAA(我)願賠償聲請人XXX醫療費,精神慰藉金等新台幣3000元,
於調解當場交給聲請人收訖,不另立據
2.第一項賠償款不包括強制汽車責任險之賠償金.
(請大家記住,有寫"不包括"的話,表示對方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全額醫療給付)
(所以記得第一項不要答應賠太多,賠個500-1000的精神慰問金就好)
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賠償金由聲請人取得.
(這句話很好用喔,其實我也可以要求在第一項我賠全額,但是第三項寫賠償金由我取得)
(但是這樣會變成要我去跑警局,申請車禍報告文件,再跑保險公司....等等,會很累)
(我請假損失的錢搞不好比拿回來的錢還多,對我來說不划算)
4.聲請人其他請求拋棄及不再告訴
(有了這一點,就算她腳爛掉也不甘我的事了)

事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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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爛掉,連狗都不想幹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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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nik :心腸真好,被撞還願意賠償她。XD                           06/06/24
→ lkjmn :白目女                                                   06/06/24
→ kingha :既然這樣你也可以跟他要精神賠償費                        06/06/25
→ STARSHIP :白目女可向他自己的強制險公司出險                      06/06/25
是可以,反正最後還是由對方保險公司向我投保公司提出出險的要求
最後可能會導致我的保費提高or其他影響
(剛好我的強制險也該繳費了,我趁機換了另一家投保^_^,所以保費不變)
→ superfourJB :原PO會選擇賠償..有他的考量吧.[                     06/06/25
→ boco :為什麼要賠這種人錢呢?如果是我一定罵他髒話...(怒)          06/06/25
→ aeolus :這種和解場合如果不理性的話,吃虧的是自己                 06/06/25
********
→ aeolus :那不早日簽和解的話,將來腿爛掉OR蜂窩性組織炎             06/06/25
→ aeolus :可能會被栽贓到我身上,我不想冒這危險                     06/06/25
→ Logison :你是在養這種人的胃口!                                 06/06/26
被撞還要賠錢當然是很幹的一件事,先不論我賠錢是對或錯
我已經為了保護自己最大利益做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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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吵的話,直接申請車禍鑒定,上法院吵,我敢保證我贏的局面居大
但是申請車鑒費用一次3000(可講好由雙方平均分擔)
上法院要請假,不能上班(前後大概需要請兩天)
薪水事小(我公司請特休假不扣薪,但就會少了兩天特休)
公事影響比較大,製藥產業工廠生產稍有不順就虧錢
如果是因為我這個計畫負責工程師請假的緣故導致工廠有任何意外狀況
這責任和損失我擔當不起

再來,對方的傷遲遲未癒,依我看,情況不樂觀
不是腳爛掉就是蜂窩性組織炎,就算能治好,可能要花更多時間和金錢
如果在雙方訴訟期間,對方傷勢惡化或怎樣....
這種情況下可能會造成對方有藉口索賠更高金額
(台灣的社會還是講情理法....明明是最重要的"法"卻擺在最後)
(只能說這個社會還沒進化到真正的文明)
所以我在分析各種可能情況下,採取了賠少量金額來達到和解的目的

因為一但簽下和解書,對方就不能向我再次索賠或告訴等動作
所以就算我事後詛咒她腳爛掉,機巴爛掉
而結果正如我希望的,也不甘我的事

→ kymcc :原po是唸法律的嗎?? O_Oa..不然條文怎麼那麼清楚?           06/06/26
最上面內文的和解調款是制式化的公文
所以雙方達成和解後,協調委員會就會把雙方資料填入
然後印出來交由雙放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
然後會送交正本去法院保存,副本由雙方保留
(這就是我強力要求修改原本模糊不清的事件描述的理由,一切正式文件不能留有)
(對我不利的用詞,我要讓機巴女沒有任何機會翻身)
並送交一份副本去警察局交通課註明本案已和解
(既然我付錢,所以這工作交給機巴女去做,如果她沒做或忘記,嘿嘿,換我可以整她)
希望這一篇能對同樣遇到機八人的車友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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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aeolus 61-218-208-114.HINET-IP.hinet.net 發表way01 :一句話!!!財去人安樂!!!當作花錢買劫數喔!!看開點!          06/06/27
→ ksking :原po真有遠見,懂得用小犧牲換取不必要的麻煩..d(@_@)       06/06/27
→ assasser :我今天也才剛去處理完 保險公司有跟我說事故發生賠償     06/06/27
→ assasser :通常是 10/0 7/3 5/5 0/10的 如果是後車撞前車:10/0      06/06/27
→ assasser :協調委員會也是以現場圖和資料 依此比率下去和解         06/06/27
→ assasser :除非你停的是馬路中央或是不可暫停處                    06/06/27
→ aeolus :嘿嘿,機巴女應該有和協調委員會勾結,因為她沒提出任        06/06/27
→ assasser :才會是7/3 5/5的狀況... ps鑑定也是依此比例付錢         06/06/27
→ aeolus :何事件記錄資料就可以申請"請"我去談和解.                 06/06/27
→ aeolus :如果有事件報告書,上面就會清楚記載我停車的位置           06/06/27
→ aeolus :路邊既無紅線,我也依規定開駐車燈了,真的只能說對方        06/06/27
→ aeolus :是白目,這樣都還能撞到我.                                06/06/27
→ assasser :還有我發覺辦保險真的方便好多...丟給他們就處理好好     06/06/27
→ assasser :啥麼都不用擔心不用管...>"<機車為何沒有阿...           06/06/27
→ assasser :那你就要證明你是受害者 她才是甲方                     06/06/27
→ assasser :哪有說小明拿刀殺我 結果自己滑倒刺死自己卻要我賠?      06/06/27
→ aeolus :所以玩文字遊戲是很重要的,絕不能留下任何會讓別人誤       06/06/27
→ aeolus :解成"機巴女是受害者"的文字,我堅決要求將事件描述改       06/06/27
  Modify: 06/06/27  2:20:32 aeolus :成是我停路邊被撞就是為了這一點                          0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