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eolus (明天一早和笨女人談和解)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被白目女人撞到-(完結篇)
時間: Sat Jun 24 22:27:50 2006

星期四上午,我請了特休3小時前往鎮公所的協調委員會
一到會議室,就看到X小姐已經提早到了
還帶了一個"男人看了會倒陽"的母親出席
(暗,想嚇唬我呀,門都沒有)
首先就由委員會主席確認雙方出席者身分
再來是先請申請人:X小姐說出申請協調的事由
那這白目女當然是說"我和她"發生車禍糾紛
希望我能夠賠償她所有費用
醫療費用將近四千,修車費800(收據上寫前叉校正)
(無言....前叉校正,該不會只是龍頭歪了用暴力拗回來吧)

接下來換我發言,我重新向主席說明事件經過
1.是我停在路邊被撞
2.我停在路邊時依據交通規則開啟駐車燈以提醒後方駕駛人
而且是當我停到路邊,講完電話後才被撞.
3.X小姐承認當天事發時沒有看到我停在路邊
4.我運氣好,沒受傷,只有車子輕微損壞
所以我不認為我該負責X小姐的所有費用,畢竟我沒有違規
就道義上我願意提供2000元作為X小姐的醫療補償

當然我講完對方就開始講些543,尤其是那嚇人的老媽子
一直在那邊碎碎唸,說什麼她女兒受傷都不能動
都是她帶她女兒去看醫生的....等等

當然主席要出來打圓場,就說車禍算是度過一個劫
兩方都沒受到嚴重傷害是不幸中大幸
他希望兩方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等等

所以主席建議X小姐不要向我索賠全額,而我也不要只賠個2000元
就當作是做消業障,賠個3000元好了

其實3000元對我來說也還可接受,只是要看對方的態度
X小姐用很勉強的語氣說好,但是她老媽子在那邊碎碎唸
說她女兒從受傷到現在都還在持續做治療
(從事發3/24到現在還在做治療??)
然後她還帶她女兒去看中醫,花了很多錢,還沒有健保
(看無牌中醫當然健保不給付,我很想問,有健保給付的怎麼還要三千多?)
我就問了,X小姐的傷還沒好嗎?
(膝蓋和腳踝的擦傷,面積大約是2*2CM,雖然不容易好,但是也拖太久了吧)
她老媽就插嘴說:我都帶她去看中醫,塗草藥...很貴的勒
...............................>O<
破皮的傷口塗中醫草藥.......難怪治療了三個月還沒好
腿沒爛掉就要謝天謝地了
就當作是預先慶祝白目女人將來腿爛掉吧
付3000元聽到這種大笑話也算值得了

既然講好了,就當庭寫和解書
和解書的草稿如同X小姐當初申請調解的理由一樣
我看了之後,堅決請主席修改內容
將原本寫的模糊不清的字句:對造人AAA(我)騎乘機車....於95年3月24日
在abcdefg地點前,不慎與騎乘機車的XXX(白目女人)擦撞.....(下面一大串)
改成:
對造人AAA(我)騎乘機車....於95年3月24日"停"在abcdefg地點前,
"被"騎乘機車的XXX(白目女人)擦撞.....(下面一大串)

雖然這份文件只代表雙方和解,沒有其他任何用途,但是文件內容寫的不清不楚,
怎麼看都是我去撞到白目人一樣,這樣我就很不爽,
所以我和主席說,如果沒有改,今天的調解就算失敗,我不會簽名
雖然機八女有點心不甘情不願,甚至跟主席抗議
但是,我說的是實話,而且不改我就不簽
主席後來也勸對方,既然我已經願意賠了
就照我的意思辦

不過對方也不是省油的燈
等我答應要賠的金額之後才說她們要向我的強制險申請出險
我馬上打電話問保險公司,的確她們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
而且是醫療費用憑收據實付(也就是對方還可以申請三千多的醫療給付)
所以我賠的金額被當作是"精神慰問金"
真她媽的機車

當然不可以這樣就放過
我馬上抗議,如果她可以向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給付
那我何必賠償她的"醫藥費"?
想多賺一筆,沒那麼容易....凸\_/

主席一看雙方又要撕破臉
又出來打圓場,說什麼索賠是她們向我的保險公司申請
和我無關....ooxx之類的話(屁啦...要是我之後保險因此提高,那怎麼能說與我無關)

雙方為這件事又吵了一陣子,對方媽媽又在哀說
她帶她女兒去看中醫,花了很多錢,都沒有健保的....etc
(幹~誰叫妳去看無牌的,關我屁事呀)

這時另一位委員過來向我"說教"
拿出一張法院工作證
他說....一般這種情況都是賠一點,然後對方想去請就讓她去請
因為強制險也是有金額限制的
好像每天住院看病不得超過多少$$
對方看病花的少,請的也少,花多了也請不到那麼多
就讓對方去申請吧,反正不是我去跑保險公司申請
只要簽了和解書,反正上面也寫了"聲請人須拋棄其他請求及不再告訴"
以後對方怎麼樣也不能找我麻煩

想一想也對,反正對方腿有可能會爛掉
那還不如趁早和解對我比較有利
最後還是簽了

和解條款如下:
1.對造人AAA(我)願賠償聲請人XXX醫療費,精神慰藉金等新台幣3000元,
於調解當場交給聲請人收訖,不另立據
2.第一項賠償款不包括強制汽車責任險之賠償金.
(請大家記住,有寫"不包括"的話,表示對方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全額醫療給付)
(所以記得第一項不要答應賠太多,賠個500-1000的精神慰問金就好)
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賠償金由聲請人取得.
(這句話很好用喔,其實我也可以要求在第一項我賠全額,但是第三項寫賠償金由我取得)
(但是這樣會變成要我去跑警局,申請車禍報告文件,再跑保險公司....等等,會很累)
(我請假損失的錢搞不好比拿回來的錢還多,對我來說不划算)
4.聲請人其他請求拋棄及不再告訴
(有了這一點,就算她腳爛掉也不甘我的事了)

事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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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爛掉,連狗都不想幹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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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aeolus 220-130-91-70.HINET-IP.hinet.net 發表innik :心腸真好,被撞還願意賠償她。XD                           06/06/24
→ lkjmn :白目女                                                   06/06/24
→ kingha :既然這樣你也可以跟他要精神賠償費                        06/06/25
→ STARSHIP :白目女可向他自己的強制險公司出險                      06/06/25
→ superfourJB :原PO會選擇賠償..有他的考量吧.[                     06/06/25
→ boco :為什麼要賠這種人錢呢?如果是我一定罵他髒話...(怒)          06/06/25
  Modify: 06/06/25 20:01:55 aeolus :這種和解場合如果不理性的話,吃虧的是自己                 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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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eolus :那不早日簽和解的話,將來腿爛掉OR蜂窩性組織炎             06/06/25
→ aeolus :可能會被栽贓到我身上,我不想冒這危險                     06/06/25
→ Logison :你是在養這種人的胃口!                                 06/06/26
→ kymcc :原po是唸法律的嗎?? O_Oa..不然條文怎麼那麼清楚?           0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