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L (菸酒公賣局)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超速就該罰啦!叫什麼叫
時間: Tue May 2 23:45:18 2006
※ 引述《PLACEBO (ㄉㄉㄐㄨㄑㄔ)》之銘言:
> ※ 引述《TTL (菸酒公賣局)》之銘言:
> > 超過限速"達" 60KM~罰2萬4....這非常OK阿
> > 大部分人都不會碰到這個界線....
> > 只有少部份人會碰到這個問題....
> > 超速???
> > 說真的難免.....人又不是電腦可以即時處理車速
> > 限速60KM~車速70KM...這種超速可以叫做不小心...
> > 限速60KM~車速120KM..這還可以叫做不小心嗎? 這誰會相信????????
> > 那都一樣超速達60KM~達80KM~和達100KM...都罰2.4萬
> > 是不是超越高賺越多呢???
> > 若是這樣想就太天真的....有條法叫做 "公共危險罪 "
> > 這是公訴罪...
> > 只要檢方一告~~一定會告成~~除非 "背後有很強力的靠山"
> 大多數的人超過速限一點點通常都是非受迫性超速,也就是說大多不是故意的,
> 或是他不知道自己開那麼快。
> 會超過速限達到60km/以上,基本上個人猜測大多都是故意的。
> 有看過雙屄高速公路高速巡航隊嗎?
> 基本上這些人都是有錢,故他們把高速公路當作可以上去跑爽的路段,
> 所以很常看到一些豪華高價車種以160~170左右巡航。
> 然後就會有日系改裝車上去挑釁,接著就展開高速夢幻競技演出。
> 時速高達200公里以上。
> 這些人不罰多一點要罰誰?公路的使用都當成賽道用了。
> 而那些非受迫性也非自願性超速的一般人,其實只要多設一些準確的速度顯示看板,
> 讓一般鄉民可以知道自己到底這樣開表速多少是多快,自己有沒有超速到。
> 這樣做的話大多都會乖乖開在速限內。
> 為何說大多數人都是非受迫性超速,因為有人做過調查。
> 英國有個網站就在提倡減少照相機廣設測速看板的觀念,並且似乎有進行過測試,
> 的確超速違規者就變少了。
> 那如果超速違規者變少,但超速者卻都是刻意的超過速限很多的話,
> 那就得靠法律跟保險費用提高來約束。
> 幹。
大家別忘了...交通法規裡面大部分都可以連續開單的....
EX.常見的超速~闖紅燈~紅燈右轉~
有些不行連續...
EX.行照過期~變更車體~無照駕駛~
-----------但是只有窮人會在乎----------------
我想到之前我朋友的一段話...
友:時下社會 "富人說法治~窮人要自治"...
我:可是 "法律保護是懂法律的人"...所以要多讀一點法律
友:"權能生錢,錢能生權"...你是在有權利和有錢的人~
定的法律下玩遊戲~你玩有錢人嗎???
我:阿有錢人不怕下地獄嗎??
友:沒聽過好人不長命喔!! 先到地獄報到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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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自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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