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ja (心痛的老人) 站內: Fuck
********
時間: Thu Mar 16 03:35:26 2006
幹~做完筆錄回到家已經三點多了…好累!
********
搶完的手機還帶在身上,結果被臨檢後查到就抓回去了!
我和我姐一到警局~
我:幹~好手好腳不去工作只會用搶的~
嫌犯胖:瞪
我:幹~如果你遇到的是昨天的,你早就死了
嫌犯胖:瞪
結果我就開始和他互瞪~因為他一直不認罪
過一下子他就被抓進去…然後我就聽到…碰~碰…麥啦~麥打啦~
然後…
我:幹~就是你這個臉還想賴
嫌犯瘦:恩是哇啦~手機是他的啦
我:幹~你這個臉沒第二個啦
嫌犯瘦:(沉默)…恩是哇啦~
幹~結論是嫌犯胖的殺氣很重,我一開始還有點怕,嫌犯瘦真的很俗辣~
我在筆錄最後就寫請法官從重量刑~幹~關死你們兩個…機八~
高雄的車友如果要去逛漢神,請注意皮包,他們搶過很多次了~難免不會
還有人去那搶~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beja 從 220-142-113-216.dynamic.hinet.net 發表
→ premio 推:警方刑求? 事後翻供的可能性很大.. 06/03/16
********
→ AlfaRomeo 推:條盃 讚... 有尊重警界流傳以久優良傳統~~ 06/03/16
→ delephine 推:三樓的 這種有違正當程序的作法不值得鼓勵 這在美國 06/03/16
→ delephine 推:就算是嫌犯有罪 COURT也不會定罪 這種警方陋習不知造 06/03/16
→ delephine 推:成多少冤獄 大家都不希望冤獄發生在自己身上吧~ 06/03/16
→ beja 推:不過…他們的臉我看得很清楚,但就是死不認罪 06/03/16
→ beja 推:而且有我姐的手機當作證物,想賴也沒辦法賴! 06/03/16
→ monkeyandy 推:在成功所做的筆錄啊??? 06/03/16
→ AlfaRomeo 推:四樓的大大...你誤會了 這是"反諷"法 06/03/16
→ Ninjia 推:結論是,你們兩個太不熟了 06/03/16
→ imanikki 推:幹 打成廢人最好 06/03/16
→ HcaS 推:樓上中肯~!! 0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