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ja (心痛的老人) 站內: 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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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Thu Mar 16 03:35:26 2006

幹~做完筆錄回到家已經三點多了…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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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完的手機還帶在身上,結果被臨檢後查到就抓回去了!

我和我姐一到警局~

我:幹~好手好腳不去工作只會用搶的~

嫌犯胖:瞪

我:幹~如果你遇到的是昨天的,你早就死了

嫌犯胖:瞪

結果我就開始和他互瞪~因為他一直不認罪
過一下子他就被抓進去…然後我就聽到…碰~碰…麥啦~麥打啦~

然後…
我:幹~就是你這個臉還想賴

嫌犯瘦:恩是哇啦~手機是他的啦

我:幹~你這個臉沒第二個啦

嫌犯瘦:(沉默)…恩是哇啦~

幹~結論是嫌犯胖的殺氣很重,我一開始還有點怕,嫌犯瘦真的很俗辣~
我在筆錄最後就寫請法官從重量刑~幹~關死你們兩個…機八~

高雄的車友如果要去逛漢神,請注意皮包,他們搶過很多次了~難免不會
還有人去那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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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beja 220-142-113-216.dynamic.hinet.net 發表premio :警方刑求? 事後翻供的可能性很大..                        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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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faRomeo :條盃 讚... 有尊重警界流傳以久優良傳統~~              06/03/16
→ delephine :三樓的 這種有違正當程序的作法不值得鼓勵 這在美國     06/03/16
→ delephine :就算是嫌犯有罪 COURT也不會定罪 這種警方陋習不知造    06/03/16
→ delephine :成多少冤獄 大家都不希望冤獄發生在自己身上吧~         06/03/16
→ beja :不過…他們的臉我看得很清楚,但就是死不認罪                06/03/16
→ beja :而且有我姐的手機當作證物,想賴也沒辦法賴!                 06/03/16
→ monkeyandy :在成功所做的筆錄啊???                               06/03/16
→ AlfaRomeo :四樓的大大...你誤會了 這是"反諷"法                   06/03/16
→ Ninjia :結論是,你們兩個太不熟了                                06/03/16
→ imanikki :幹  打成廢人最好                                      06/03/16
→ HcaS :樓上中肯~!!                                               0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