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dyh (好奇寶寶問問問) 站內: Fuck
標題: Re: 今天看到的所謂宗教的一點點見解
時間: Sun Nov 20 23:28:53 2005

※ 引述《hcp (體罰 與訓獸師何異)》之銘言:
> 幹!
> 聖經還說要拿自己女兒去讓人家強暴勒!
> 不相信請見士師記19:23-24

我不喜歡真人對幹,所以之前有先道歉,我只是就事論事.
但是我得說,故事請看完,斷章取義會變的根電線杆的短句一樣了...

那段故事的下集是說,因為在上帝的百姓中(以色列)發生這種事情,
行了這大罪而不處理,全部的人會同等於共犯,
因此以色列十二個之派裡的十一個就集結可以打仗的男丁
一起去討罰容許這事發生的那一個支派,要他們交出人犯,他們不肯,
就玩了諸葛亮的妙計 假裝敗退引他們出城,然後派兵在他們背後偷溜進城血洗該城,
最後前後包夾幾呼全數滅盡

所以聖經的立場很簡單,就是不容許
另外士師記是舊約裡的一捲書,是用史記般的筆法在寫東西,
因此並非原則教導而是以記事為主

> 在以前女性也是不能上教堂做禮拜的...
> 為什麼現在就可以?
恩,並沒有說不行.
然而,早期的聖殿從最外到最內被分為很多層,依序從外到內為:
外邦人院(非以色列人) -女院(女性崇拜的地方) -男院(一般男性崇拜的地方)
 -內院(祭司地方) -聖所(大祭司)
  -至聖所(上帝的同在,門口有幔子遮著,大祭司一年只能進去一次)

也就是說沒有不准,但有照身份來決定可以參與的多深入.

耶穌的死,使到本來只有祭司能進到至聖所替眾人祈求贖罪這件事情變廣,
讓所有相信的他的人,不論是什麼身分,在任何的地點,都可以行使祭司的權柄來禱告.


好吧,又到了該列出幹點的時間了,本次的幹點是:
解釋這些東西真累,有沒有人想要利用網路先了解一下,都我寫手快抽筋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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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andyh 211-74-252-7.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loner :有連結!小心水桶                                          05/11/20
  Modify: 05/11/20 23:38:04 andyh :連結在哪,沒看到沒看到                                    05/11/20
→ kooke :呵呵~~~手腳有快到!                                      05/11/20
→ limitoka :XD                                                    0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