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小心原力的黑暗面) 站內: Fuck
標題: 幹有沒搞清楚狀況啊!
時間: Thu Jan 27 01:58:43 2005



           就算這是很少被確實執行的原則,

           更是白紙黑字的規定,

           刑事訴訟程序就是偵察不公開、

           就是無罪推定,就是不能動用私刑!!!!!!


           嫌棄這個?當然可以!你就不要那天倒楣莫名其妙進了警察局,

           然後很神奇的馬上全國知道你長啥樣子、

           然後還沒調查完從警察到全國都認定某壞事是你幹的、

           最後搞不好莫名其妙的沒審判就被殺了。


           就是因為人類的能力有限,所以謹慎,

           因為謹慎,所以必須能普遍一致,所以不可是最佳效率。



           不要短視被盲目的正義感蒙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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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photoman 218-160-178-236.dynamic.hinet.net 發表hogan :如果你是說新竹那個 好像DNA都比對出來了說                 05/01/27
→ photoman :我不是說個案,重點更不是到底是誰幹的                  05/01/27
→ valepiy :讓我想到舉國小白                                       05/01/27
→ MAGI :那之後定罪了還需保護他嘛?                                 05/01/27
→ photoman :除非修法,不然一樣不允許私刑阿!                      05/01/27
→ photoman :反過來可以問,為何現代法律一律禁止私刑,即使是定      05/01/27
→ photoman :讞後?這有背後的理由阿!                              0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