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dhdavid (顯影) 站內: FZers
標題: Re: [問題] 保險殘值的問題
時間: Mon Jan 25 12:26:16 2010



>謝謝你,
>當初一萬元沒拿我就是覺得她的要求不合理,
>保險賠多少干我什麼事....又不是保險公司撞我,
>她就一直強調她花錢買保險就是全部由保險公司負責,
>一年一千多的第三責任險她是想保險公司負多少責任?

這種人就是想痞...

>我爸昨天也叫我寫封存證信函,這樣對方才會怕XD
>不過我接下來的十一天都不在台灣,
>所以打算回來後再來撰寫,
>到時候車禍鑑定報告應該也已經出來了。
>我還以為和解書是要在履行賠償義務後才簽呢!
>因為和解書在法律上只能當作參考而已....
>請問上面說的報價單是什麼的報價單?
>換過的零件嗎?
>還是整台車的報價?

就是整台車修到好的價格.

>真的很謝謝你願意特地寫篇文章解決我的疑惑


順便回一下...

很多東西別以為沒有法律效力就不用做.

有沒有法律效力是取決於法官,他可以選擇採信或是不採信.

或是"依情節"來裁判,也就是說這種東西沒有絕對.


舉例來說,如果到時候上法庭,你說對方沒有誠意和解,那你要如何證明對方沒有誠意?

這時候你就可以提出你當初寄的存證信函、通聯紀錄(表示都是你主動聯絡)

甚至錄影錄音...等等.


所以和解書也是,你上面寫違約要賠50萬,實際上真打起官司七折八扣可能只拿到30萬,

你說他有效也是對的,你說他無效也是對的.

重點是你要留證據證明你言之有物!非空口說白話.


要是你是法官,一個一堆言之有物的證明文件,一個空口說白話,你覺得你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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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ck940560 118-166-246-54.dynamic.hinet.net 發表WlshCloud :應該是指恢復成原狀的報價                             10/01/25
→ sevil :通常都習慣當面談好賠償金以後拿到錢才簽和解書             10/01/25

這只適用一次賠清,現在可是分期付款的時代.

寫這種和解書記得要寫明確的入帳約定時間、約定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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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涼言:

    車子這種東西,你不修理他,他就會修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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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jdhdavid appostar.com 發表
  Modify: 10/01/25 12:28:48 Tod :推你回文的第三段..法官不同 結果是可能翻盤的                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