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JALLRAVEN (手是人與車溝通的橋樑) 站內: FZers
標題: Re: [問題] 警察抓我的翻仔管
時間: Thu Apr  9 21:49:51 2009


這次抓改裝排氣管的事件其實已經告了一個段落

幾個重點路口已經沒看到什麼警察了

我是覺得實際上改翹管的根本沒在怕

還是在路上跑,反正不要進入台北國就沒事

可能是快選舉做做樣子吧

不過在剛開始抓的時候我很無聊到市長信箱寫了一封信

但現在才有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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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最近台北市開罰排氣管事件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你好,在這次開罰排氣管事件中,我看到了法規的不健全以及執法人員
的不專業。
開罰非法改裝排氣管以及任意變更車體,也許原為美意,為了嚇阻妨礙其他用路人的非法
改裝出現。
但為何在這次的開罰中強行加入排氣管一定要有防燙蓋呢?
我的車在21年前出廠時,原廠設定就是沒有防燙蓋。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6 條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
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
請特別注意上句話"變更原有規格"
現在警察執法強迫我必須安裝防燙蓋,請問這是否以牴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6
條 第二項的規定呢?
以及法律是不溯及既往的,為何我的車在20年前是合法的,現在一變法就不合法呢?
更何況我的車為原廠設定,若是因此需要汰換請問政府會補助我嗎?
以上為法規的不健全
接下來是執法人員的不專業
因警察根本不了解何為原廠設定,就連所謂"專業"的監理站人員都不曉得,只
要是警察或是監理站人員一句這是改裝,那紅單就吃定了。
有關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請注意!隔熱防護裝置絕對不等於防燙蓋,防燙蓋只能算是隔熱防護裝置的一種
那我想特別請問所謂"專業"監理站人員專業在哪裡?
排氣管本身難道就不能擁有隔熱防護裝置嗎?一定要加裝防燙蓋才算有?
個人建議,請警察或是監理站人員先閱讀完2009年以前的所有機車年鑑在行上路開罰。
以上只是一位小市民的心聲,謝謝。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監理處
回復機關:
(Response from)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回復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4/9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98.04.09北市警交大字第********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交由本大隊彙辦,您信中所陳述事項,說明如
下:
一、有關您反映「執法人員的不專業等問題」,本大隊說明如下:
(一)本次「聯合專案稽查小組」取締汽、機車改裝排氣管工作係鑑於民意反映及爭取時
效,就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後段「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
影響行車安全」之規定,致影響行車安全,依內政部警政署95年函示,對於「排氣管、消
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部分,警察機關才能逕予舉發。至於「擅自增、減、變更
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認定,因警察機關非熟諳車輛結構設計之專業人員,為審慎
起見,取締上述違規,宜由監理人員憑其職權與專業認定,以免衍生不必要爭議。以往須
移由監理機關認定違規始能開單舉發之方式,現則改為邀請監理、環保等專業人員會同於
擇定之路段上實施攔檢,認定確有違規行為後並逕予開單處罰。
(二)取締工作之法律依據:
1影響行車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後段之規定「擅自增、減、變
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2製造噪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 項第3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
造成噪音」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承辦人:胡鴻江 聯絡電話:23214666轉2318。
二、有關信中指陳關於監理業務本市監理處說明如下:
(一)為還給市民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及遏止不當改裝歪風,本處自98年3月23日起,配
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在本市重要路口,針對違規改裝
機車排氣管車輛,進行攔檢查察,如果機車排氣管尾管朝上,經實地檢測確有影響後方騎
士或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警察才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
(二)車輛因老舊或其他原因更換排氣管,只要安裝之排氣管不高翹,尾管水平,不會影
響用路人行車安全,也就不會被列為取締對象,另外改裝排氣管也還是要有防燙隔熱裝置
,以免燙傷行人;也不可以拆除消音器,否則還是違規的。另舊式機車部分沒有防燙隔熱
裝置,如為原廠既有設備,我們也不會列入本次專案臨檢對象。
(三)機車是生活上便捷的交通工具,希望大家將心比心,在停等紅燈機車接踵摩肩的擠
在一起時,如有其他車輛排放廢氣朝你迎面而來,你是否也會感到很不舒服?所以為還給
社會和諧及安寧環境,也請您盡可能轉告其他有改裝排氣管的車主,除將改裝排氣管尾管
端修正為水平外,防燙隔熱裝置及消音器也記得裝上去。
(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及附件15,排氣管屬機器腳踏車可變更設備項目
但不需辦理變更登記,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
如下: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第2項規定:「國產及進口之車輛均應符合交通部規
定之安全檢驗標準,並應經車輛型式安全檢測及審驗合格,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始
得辦理登記、檢驗、領照。」,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屬交通部訂定「車輛安
全檢測基準」檢測項目,須符合該規定才能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
(五)綜上所述,自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起排氣管列為臨時檢驗項目,檢驗標準為:應有
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且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六)承辦人沈宗樞 聯絡電話:27630155分機122。

謝謝您來的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方仰寧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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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內容就只是打馬虎眼,像是情書製造機一樣

幾個關鍵字丟一丟,一封回信就出來了

說真的.....我覺得有寄跟沒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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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FJALLRAVEN 118-165-70-32.dynamic.hinet.net 發表FJALLRAVEN :不知道哪裡有注音我找不到=..=                        09/04/09
→ JHP :二、有關信中指陳關於監理業務  這句下面的"一"               09/04/09
→ nel19871103 :這根本就是敷衍了事吧,沒有專業度可言...            09/04/09
→ gamewed :列個條文罷了  還是沒回答到問題                         09/04/09

.......連回信都打注音文......看不出專業在哪
  Modify: 09/04/09 22:16:21 ataidx :有說跟沒說是一樣的內容...                               09/04/09
→ aznnigga :哈哈 大家應該針對敷衍了事寫信過去 搞不好還是回        09/04/09
→ aznnigga :一樣的內容給每個人...~_~                              09/04/09
→ Photobiotic :話說今天騎FZ背著彩虹管遇到三組鴿子都沒事~運氣運氣  09/04/09
→ misitsai :沒有告一段落  晚上一樣有在聯合取締 只是換地點而已     09/04/09
→ ataidx :重車論壇還有人寄信去說監理圖片放錯了...                 09/04/09
→ ataidx :回信卻是叫車主自行舉證...  =.= 有夠扯的...專業哩�       09/04/09
→ ataidx :這篇   http://0rz.tw/dUUNG                              09/04/09
→ dada760704 :請有種的鴿子週一至週五晚間10點15至僑泰高X守候       09/04/09
→ A3XX :嘿樓上說的是台中的僑X高中?                                09/04/09
→ Tod :原廠沒有的不開罰是正確的 但我覺得若會噴人燙人 還           09/04/09
→ Tod :是改善一下會比較好                                         09/04/09
→ ranger :可是我的隼管沒有防燙蓋,但是騎的時候摸就不會燙啊        09/04/10
→ ranger :明明現在科技那麼進步,台灣真的會被這些公務人員搞�       09/04/10
→ ranger :垮,一天到晚已為公務人員好混,就只會混吃等死            09/04/10
→ Laida :樓上...隼管一樣會燙,只是沒有一般黑管那麼離譜...         09/04/10
→ Laida :因為我騎隼,我被燙過...T_T                               09/04/10
→ ranger :好吧,可能我比較能忍受高溫,所以我覺得還ok              09/04/10
→ sk8er :我朋友的原廠引擎裝隼管不會燙...我的185就不能摸XD         09/04/10
→ misitsai :我250裝隼管時也是很燙......                           09/04/10
→ misitsai :不過我有整支拋光過變亮面  發現變拋光之前還燙 囧       09/04/10
→ sk8er :拋光                                                     09/04/10
→ sk8er :sorry手殘不小心按錯...XD                                 09/04/10
→ dada760704 :是台中沒錯!                                        09/04/11
→ Ducati916SP :隼車裝隼管當然會燙,排氣量又不是150cc…差太多了吧  09/04/12
→ Laida :小弟280裝M900管,也是熱呼呼啊XD                          09/04/12
→ VMAX :算是國小的照樣造句嗎?                                     09/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