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heart (我好想騎車啊~~~~~) 站內: FZers
標題: Re: [閒聊]一整個抓狂...
時間: Sun Jan 21 16:57:31 2007

※ 引述《fmz (我要ad)》之銘言:
> 我說真的 如果你真的這麼容易相信人
> 與其相信一個一直晃點你的人
> 不如相信板上的車友"們"
> 報案絕對會有好處的
> 起碼 要他寫個期限交車 不然上法庭
> 白紙黑字的 怎樣都賴不掉

昨天(1/20)本來想說假使在它公司遇到他,
就立一份契約以確定雙方的權益與責任,
不過偏偏下去彰化的時候都沒遇到他...

至於報案方面,沒有具體犯罪事證下,
我想僅能作為民事糾紛,警方一般來說不會介入,
要麼叫我們和解,要麼就是告他.

程序上允許的話,
我想還是以打契約,存證信函,再以訴訟的方式來進行.
以契約佐以雙方的通聯內容,以避免訴訟時舉證上站不住腳.
畢竟常言道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存證信函也只是說我有盡到通知它的責任,
這東西我覺得還是以威嚇的成份比較大,
不過通常對一般人來說到這多少有點效果.
當然,興訟是最後的手段了,我相信雙方一定都不想走到這一步,
考慮到自己身份的關係很難說出庭就出庭,對雙方都是勞神傷財的做法,
不過若真的要走到這一步也只好...

最有效的方法? 我想還是私了,應該很容易明白吧!
目前處理的方式算是換了個方向.
反正今天又要回去蹲了,倒就看看這段時間他如何處理吧!
下次休假再來報告最心戰況,感謝板上各位車友的關心 T_T

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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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idheart 61-231-33-149.dynamic.hinet.net 發表bububull :我覺得 還要拖很久 你才能拿到車  如果硬不起來的話      07/01/21
→ Bike :收到車後,先確認有無修好,這很重要~~~                     07/01/21
→ Andy :車放那麼久還會是好的嗎 @@                                 07/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