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bert150 (愛將十年不抵一台野狼) 站內: FZers
標題: Re: 又是關於停產證明...
時間: Thu Jul 6 22:17:28 2006
※ 引述《Tod (前叉煥然一新 Q感十足T_T)》之銘言:
> 相關的改裝法令條文小弟也有在一些機車雜誌上看到...看完之後除了心中燃起了一絲的
> 欣慰感,另外也覺得關於改裝品合格與否的確認方式,其做法從市民的角度來看政府
> 感覺有些懶惰...
> 因為這種確認方式意味絕大部分改裝品的"著裝"皆需經"專業人員"之手,並應對改裝品
> 行使"鑑定"義務。這樣的方法除了對於消費者增加小部份負擔之外,無形中可能也助長
> 部份不合格或如法條中所描述之"不符合社會需求及安全"之改裝品的猖狂滋長...
> 因為過度依賴車行所謂"專業人員"來鑑定並安裝改裝品,以台灣的風氣來說到頭來可能
> 多流於"自由心證",或是"走後門"之類的手法..
> 吾人以為對於改裝品合格與否之確認方式,最佳之範例應該取材自日本的做法,
> 意即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對於改裝品的合格與否施以直接管理的做法,並採取改裝部品
> 合格認證書認證制度...如此對於消費者在愛車改裝部品日漸增多的情況下也不需
> 樣樣皆需車行專業人員來予以"鑑定",而合格認證證書對於改裝部品成本的增加也可以
> 藉由改裝部品生產數量的增加而攤平(這部份其實我不太清楚日本是否每一個改裝部品
> 皆須背負完整的認證證書成本),這樣的做法對於非法或不合格之改裝部品的杜絕不但
> 較為有效,而且無形之中改裝對於消費者的負擔也降低了。
> 但是不管如何,其實有踏出這一步總比一步都不敢踏出而膽怯地縮瑟在原地來得好...
> 或許踏出的這一步將會是未來許多更合理寬鬆的改裝法條的起點也說不定...
同意+1
但是如果採用日本的制度方法...那麼依照台灣的風氣
冷門車會玩的很辛苦...因為冷門所以廠商開發少...加上要政府檢驗
如果檢驗又走後門...是要很多錢
我建議用"改裝廠商的認證制度"、"改裝證照認證制度"、"改裝車廠的認證制度"
三管齊下...效果好...也方便
-------------------------------------------------------------
"改裝廠商的認證制度"的意思
以RPM為例子...他是一家改裝廠商...如果政府認證合格...
則他的東西可以自己買回來自己裝上(但不可在該項產品上多做修改)
-------------------------------------------------------------
"改裝車廠認證制度"的意思
以車行(廠)為例...一家車行(廠)必須要有的證書
他所用的東西不一定要是所謂的RPM廠商的改裝品....而是可以土炮
假如今天他改了一台愛將...改好之後...必須向交通機關申報
應該要有下列幾項...我自己想的
1.車種資料:廠牌、車型、年代、編號...(行照上的東西)等
2.改裝資料:原廠的哪些東西"在XX車行"改了哪些東西
(若有土炮...則標明其土炮物品、材質與硬度。)
3.車主資料:車主的身分資料
4.車主是否得知其改裝品的使用限制、極限與安全性
(就是要車主同意,並告知他的使用的極限,而在一般使用的情況之下出問題。
車廠要負起民事之責任,若是車主使用超越了改裝品的限制、極限則免。)
5.這樣的改裝,車主必須願意自行負責其自身安全與意外之民事訴訟問題
(這句話是說如果這樣的改裝導致車禍、傷及無辜的話,必須自行負責並且依法
賠償,非之,則由保險公司支付。若因改裝品的不良而車廠未告知的話,則由
車廠支付。)
6.車廠編號:交通部 改裝車署 有案登記第XXXXXXX號【XX車行(廠)】
7.改裝者資料:該人的身分資料(留下資料以示負責)
若有土炮部分雙方須要各持有一份正本契約書以代表信任及負責
-------------------------------------------------------------
"改裝證照認證制度"
分為三級..甲、乙、丙
甲級證照:可自行開業而並不需要有"改裝車廠認證"
(限未連鎖小型機車行,除非聘請的是非車輛改裝直接性之員工
[ex秘書或是清潔人員]或擁有甲級證照持有人,否則不得聘請其他員工)
乙級證照:可擁有丙級之各項權利,並可進行改裝車輛之安全、噪音、排氣之鑑定
丙級證照:只可到一般車行(廠)任職,只可對車輛進行原廠維修、保養的權利
丙級持有一年者即可報考乙級,乙級持有三年者才可報考甲級
-------------------------------------------------------------
因為這是我自己的想法...不知各位車友有何種看法
並不是很完整...因為我一個人咩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albert150 從 211.22.185.133 發表
→ neio 推:我突然想到了很簡單的理由..... 每年這些非法改裝罰 06/07/06
→ neio 推:單為政府帶來了多少了收入... 06/07/06
→ neio 推:搞得大家都有錢賺,人人可以合法改...那國庫的短收要 06/07/06
→ neio 推:從哪來~qq? 06/07/06
→ mrchu 推:合法改裝應該就都要報稅吧,收入改從稅收來吧 06/07/06
→ Tod 推:大大說的相當具體..:Q 只是不知道可行性高不高 06/07/07
→ Tod 推:推土炮..XD 可是土炮能做到認證制度 那有合格證的人 06/07/07
→ Tod 推:其能力不就相當於車商開發人員了?@@ 06/07/07
→ Lancelot 推:改裝抓不勝抓 可是合法化 就像重車合法化一樣 06/07/07
→ Lancelot 推:各種稅... 就是車停著不騎也要繳啊... 06/07/07
→ Desmo 推:目前國內原廠的東西都花不起錢認證,還改裝品認證哩! 06/07/08
→ Desmo 推:認證標準在哪裡是最大的問題.沒人敢扛這個責任. 0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