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iya (sandrea太強了~~:p) 站內: FJUmotors
標題: [轉錄][公告] 第一屆機研盃賽事規章修改
時間: Mon Jan 24 11:57:14 2005

※ 本文轉錄自 [ACTIVITY] 看板

作者: skyluh (大專機研盃熱烈開催中) 站內: ACTIVITY
標題: [公告] 第一屆機研盃賽事規章修改
時間: Mon Jan 24 01:02:39 2005

一、全國各大專院校立案成立之機車研究社(或性質相近之社團)
    曾正式繳費參與之現任或已離校之社員。
    或是未正式成立社團之各大專院校車友。(備註1)
    各地區車友可參加第八組車友體驗組,唯不得報名一至七組。

二、第八組車友組參賽車手不限,參賽車種不限。

三、參賽選手需年滿十八歲並持有駕照,且身心健康並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可參加劇
    烈運動者,現役車手僅能報名車友開放組。

四、參賽車輛須遵守場地規定,照後鏡,中柱,側柱及車牌,燈具或其他易碎物需以
    膠布貼覆或拆除。另外現場驗車時若有任何須拆除或需以膠帶貼覆之部份,請遵
    守驗車人員之指示,凡違規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申訴。

五、所有參賽選手需具備完整個人安全設備,最低限度需具備全罩式安全帽,厚長袖
    衣褲(厚度達2mm以上),機車騎士用不露指手套,包覆腳踝之鞋子,內含護具之
    防摔衣或護甲(不可僅使用護肘)及護膝。參賽選手全身除脖子外不得有未遮蔽
    之部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申訴。手套材質必須為皮質。褲管管口於坐姿
    時不得高於腳踝。

六、每位選手報名費用為 180元+470x(報名場次)元。
    每台車僅能報名一個場次,車手沒有限制。

七、本次賽事共分八種:

        一、2T155C.C.檔車輕度改裝組 2TMO
        二、4T155C.C.檔車輕度改裝組 4TMO
        三、檔車開放組              MU
        四、2T 速克達開放組         2TSU
        五、4T 速克達開放組         4TSU
        六、2T4T速克達輕度改裝組   2T4TSO
        七、大車開放組              ME
        八、車友開放組              RS

八、賽事車輛限制:

    ▲  各種賽事參賽車輛皆不得使用市售汽油以外的燃料。
    ▲  一、二、六組賽事參賽限制:
    1. 限制排氣量為原廠設定值+5cc以下之國產車輛(原廠為125cc最大值
       則為130cc..依此類推..)
    2. 改裝項目限制:
            ◎ 化油器,口徑不得超過原廠設定化油器口徑 2mm。
            ◎ 點火系統除火星塞之外,其餘不得更動。
            ◎ 缸徑與行程不限,但排氣量不得超過原廠設定值 5c.c.。
            ◎ 其餘改裝項目(包含懸吊、進排氣、制動、傳動、及車體之其餘部分)
               不限
    ▲  第七組賽事參賽限制:車輛參賽資格僅限制需為二輪摩托車,車手需為機研社
        社員,排氣量 249c.c.(含) 以上車種參加
    ▲  第八組參賽資格限制:僅需為二輪摩托車,其餘不限

賽事以一人一車為報名組合,一台車僅可參加一組別之比賽(車手不在此限)一經報名
不得於開賽前更換車手及參賽車輛。
驗車採賽前申訴制,有任何質疑對方車輛的疑問請於賽前提出,將會就外觀簡單判定,
賽後一率不接受申訴。

九、比賽方式及規定:
    ▲  預賽之排位由抽籤決定,各組比賽計繞行10圈。決賽之排位由該選手於預賽之
        最佳單圈決定,各組比賽計繞行15圈,第一組至第七組之第一名頒于獎牌並給
        予5分積分、第二名頒于獎牌並給予3分積分、第三名頒于獎牌並給予2分積分。
        第八組之前三名頒于獎牌但不給於積分,也不列入總積分之計算。
        總積分最高之機研社即為本屆交流賽之優勝並頒于獎盃。

    ▲  預賽排位採抽籤決定起跑位置,決賽則以預賽的個人完成時間排出之總名次取
        前十五名。

    ▲  各組賽事採靜態起跑,入場先行一圈半暖胎圈(從PIT區出發,抵達起跑線第二
        次後停下就起跑位置),暖胎圈後排定位,靜待燈號起步。主旗手於起跑前將
        高舉紅旗,並由跑道內側步行至外側提醒選手即將起跑,隨燈號起跑開始。

    ▲  若最後結果兩社積分相同則各推派一名車手下場競賽,圈數為10圈,贏者即為
        本賽事優勝

    賽事進行中,選手不得有蓄意攻擊其他選手人身或車輛之行為,若經發現,即取消
    參賽資格並立即驅逐出場。

十、各種賽事前三名之選手,將搬予獎牌以資鼓勵。
    若單組參賽選手足六人,則取前三名。若單組參賽選手不足六人滿四人,則取前二
    名。若單組參賽選手為三人以下(含),則併入他組競賽。

十一、本規章若有不夠詳盡之處,主辦單位將即刻更改,並以最新版為主。更改後將會
      通知所有已報名之選手。


備註1:每所學校僅能報名一隊

備註2:本規章第一條,第二條
      第三條,第八條有所修改
      第九條決賽資格部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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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kyluh 202-178-168-197.cm.dynamic.apol.com.tw 發表KV :借轉台科車友板  謝 :)                                       05/01/24
→ kaiya :借轉輔大車友板^^                                         0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