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rs (莫) 站內: EVOLUTION
標題: 這個新聞讓我很疑惑
時間: Fri Aug 3 08:13:01 200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31/4/i34u.html
2007/08/01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少年仔」飆車不稀奇,一位年近半百的高姓婦人,騎125cc老舊機車創下時速119公里的
狂飆紀錄,令人「刮目相看」。
令人噴飯的,是高姓婦人以機車碼表有誤差為由,質疑警方測出時速119公里有誤。高婦
還以數學算式估計,照片中機車時速超過140公里,但她的7年舊車無此能力,讓法官哭笑
不得之餘駁回了她的請求。
去年十一月廿五日凌晨四時許,這名住在永和保平路上的48歲高姓婦人騎車行經環河西路
、保福路底時,在限定最高時速50公里的路段,以119公里的速度狂飆而被測速相機拍照
,遭警方開出一張8千元紅單。
由於高姓婦人超速70公里,還必須接受道安講習,並記違規點數三點。另外,她的機車牌
照也遭吊扣三個月,高姓婦人因此向法院聲請異議。
高姓婦人表示,從警方舉發的兩張照片來看,違規的機車,無論車身顏色、車號,看來都
不像她的機車,警方舉發違規根本就是搞了一個大烏龍。
她還指出,照片上所示這部違規的機車,在自動測速的兩個基準點距離相差50公尺,但行
進時間卻只有零點八秒,倘若換算成時速,這部機車根本就是以超過140公里的高速狂飆
。
高姓婦人認為,以她擁有的那部7年車齡的舊機車而言,根本就是力有未逮。高姓婦人以
警察搞錯超速對象為由,向法院請求撤銷原處分。
承審法官則認為,高姓婦人坦承在違規時間行駛該地,而據警方舉發兩張照片比對,可以
明顯地發現,能在0.8秒內快速移動50公尺者,正是高姓婦人所有的那部125cc機車。
法官昨日審結全案,以高姓婦人所述毫無根據駁回請求。這名半百婦人創下這項飆車紀錄
,也被戲稱是北縣「常青女子組」的紀錄保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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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0.8s
= 225km/hr
這怎麼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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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mors 從 61-217-196-237.dynamic.hinet.net 發表
→ jahorn 推:疑惑+1 若是真的,大家都不用改車了,直接填海好了XD 07/08/03
→ iidkasr 推:Q_Q 改半天不如人家原廠車 我早就想推車填海了 07/08/03
→ chungsen 推:車種是豪邁有改,50m/0.8s是老婦自己說的不是法官... 07/08/03
→ love0968 推:後來應該證實是他兒子騎的~而且車有改過=.=~~ 07/08/03
→ wiath 推:唔..我的車在我爸名下...八年了...也有改XD 07/08/03
→ ericbaukimo 推:我的也在我爸名下.... 07/08/03
→ tab0780 推:在我家後面耶..我改天去偷看有沒有發現! 0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