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OrangeRight@******** (MOS MK 1), 看板: Car
標  題: Re: 政府年關難渡~彰縣警察開單獎金提高到20%?
發信站: KKCITY (Tue Nov 12 11:55:5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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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傑" <jackiemi2.bbs@********> 撰寫於郵件
> > 是啊,講的太對了
> > 通常講這種話有二種人, 一是自己永遠不會違規的條伯,二是行人
> > 不要講這種消極的話,我開車前也是認為這樣,很不屑那些違規還出來哭夭的人,後來我
> > 自己開車了,發現....
> > 真他奶奶的容易就被當作違規,尤其自認為開車很小心避免超速什麼的了,但是.......
> > 一定很多人的感覺跟我一樣

    並不是只有闖紅燈跟超速兩項行為才叫做違反交通規則,可見你一定不夠清
    楚交通規則,不然就是你雖然知道交通規則,但是開車上路顯然完全沒有花
    點心思在注意號誌、標誌、標線,像是雙白線、雙黃線、各車道上面所劃設
    的直行或轉彎箭頭,禁止左(右)轉或單行道號誌等標示。

    你說你自認開車很小心注意規則,我也認為我是這樣,我從十八歲開車九年
    來,收到的罰單在十張以內,而且近四年已經沒有收過罰單了,年輕不懂事
    時,也是有不瞭解規則的地方,但是我會去查詢相關規則,把自己不解的地
    方弄清楚,漸漸地上路也就越來越注意,越來越不會違規,可是我一上路就
    看到是路上就是一堆人在違規,而且常看到一些違規的人以自我中心除罪化
    想法的想法在抱怨,覺得大家難免都會壓到雙黃線,都會跨到雙白線,因為
    趕時間就可以插隊、走機車道,紅燈右轉,覺得大家偶而都會自私,為了方
    便就違規,違規並排的人也覺得大家都難免會違規並排嘛!但是事實上真的
    是如此嗎?這只不過是為自己的不對找個藉口罷了!心理學上的確是有這種
    依賴人類群體性的除罪化想法,大家都錯,就感覺自己犯的錯沒什麼所以硬
    是想成大家都犯錯,或是自我催眠自己告訴自己這沒什麼,大家都在做。

    我開車的時候連單白虛線都不會隨便跨線或壓線,如果要跨過車道分界的白
    虛線,一定是因為要變換車道,而且也是先打了方向燈才跨過換過去,就算
    是為了避開坑洞或是並排停車而必須跨到隔壁車道,我也是照樣先打方向燈
    ,但是每天只要一上路就會遇到一些蛇行亂鑽又不打方向燈的敗類駕駛,不
    然就是路稍微彎一點就自動向左右滑出一台車非得跨兩線才行,連自己車體
    左右間距都沒法掌控的爛駕駛技術者,技術差就應該開慢一點才不會一台車
    要佔兩個車道,然後轉彎也是,我要左轉一定先打方向燈切進內線左轉用的
    車道(地上有箭頭指示可左轉),要右轉一定也是同理切到最外線,然後一
    先來後到大家順序排隊轉彎,但是就是有些駕駛人違規從直行車到一路開到
    路口插隊攔腰插到在轉彎車道排隊的車列前面,我是轉彎車的時候被這種車
    插隊,是直行車的時候開在直行車道又常被這種佔用直行車道用來待轉車擋
    住,真的是每天一上路火氣就大。
    然後又有一堆違規停車並排、靠邊然後又不打方向燈的,不然就是合併一堆
    上面的違規又不打方向燈的,自己要左就左要右就右,真是讓我一上路只會
    覺得政府對違規的取締實在太寬鬆了,讓滿街都充斥著各種違規行為。

> > 尤其是遇到那些先把你攔下來開單再說的條伯,不管你當時的狀況如何,或著你自認根本
> > 沒違規跟他據理力爭,反正條伯的回答總是你有不滿自己去申訴,但申訴又麻煩又通常不
> > 會過,時機歹歹誰有時間去耗?
> > 還有照相舉發就是先照了再說,反正也是不滿自己去申訴
> > 總之就是一句話,心理真的幹到極點,以後可能考慮把車賣了不出門算了,省得上網抱怨
> > 還要被閣下數落

    如果您自問真的是有注意交通規則了,姑且不論所有的規則,一些基本的,
    像是:
    雙白線不可變換車道
    雙黃線不可迴轉
    轉彎、變換車道要先打方向燈
    轉彎或直行都應依照標線行駛專用的車道
    您認為您已經很小心了,但卻還是被取締違規,那我承認您那邊的警察
    實在是太嚴苛了~,否則在我看來是您開車習慣太隨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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