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pupupa.bbs@******** (苦功), 看板: Car
標  題: Re: 抗議!政府將明訂汽機車白天開大燈,否則要罰。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Mon May  6 10:30:47 2002)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Palmarama

==> someone.bbs@******** (無) 提到:
>    政府真想做功德的話,就直接規範車廠,
我們的政府還沒那麼聰明,所以我們民眾自己要聰明點...
笨笨的政府說出聰明的話是不太有人信啦,但聰明的人自己會選聰明的話來聽...
>    大燈隨啟動點亮當作機動車輛的安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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