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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七月起 罰單稅款未繳清不能買新車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Sun Jun 22 10:14:4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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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2003/06/22/polity/ctnews/4062985.html

黃如萍/台北報導 全國一千七百萬汽機車主注意了!七月一日起,如
果你要購買新車,必須結清名下所有交通違規罰鍰、稅費,回溯期為五
年,所以,即使你有一張機車罰單未繳,亦不得買汽車。

七月起將實施積欠稅費、罰單未繳不得購新車措施,引起部分民意代表
及車商的反彈,深怕引起買車糾紛或影響民眾購車意願。在立委的協調
下,交通部同意本周四(二十六日)邀集民代、車商、學者專家及相關
單位等再次溝通協商。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晉源強調,交通部公路總局已擬訂定型化契約及網路
查詢開放系統,車商在與民眾簽訂購車契約時,可透過電腦資訊系統查
詢買主有無積欠之稅費或罰鍰,並依定型化契約釐清買賣雙方的權利義
務。

配合去年初修訂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部規劃分四階段實
施公路監理總歸戶。去年九月先實施第一階段汽、機車駕籍總歸戶,主
要目的是徹底執行每一位民眾汽、機車駕照均分別不得超過一張。

第二階段為則是去年十二月起,對酒駕違規者辦理新領牌照前需將其駕
籍及車籍所有違規罰鍰結清。由於酒駕屬重大違規行為,因此這項措施
並未引起外界反彈。

今年七月起將實施第三階段的總歸戶,實施對象為新領牌照者。

第四階段則為明年一月起過戶、補照及補登記書總歸戶,主要對象為舊
車過戶與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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