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Mau.bbs@******** (朝陽.森林.芬多精), 看板: Car
標 題: 藍色方向燈被開單!!! 天啊~~~~~~~~
發信站: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B (Sun Jan 19 11:53:0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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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扯!! 我買中古車,HONDA中古展售中心的,買時就是藍燈,一年來北中南
跑了十幾次,路檢不下五十次,第一次被開,還是停在路旁講電話就被開,當時
我僅開小燈,然後就被盤查,我很合作的拿出行照駕照,然後警察就東看西看,
沒東西貓了,就說大燈改過?! 然後我下車看時,又改口說"方向燈不合規定"
我更疑問了,他說藍色不行,法規有規定!! 少來了!! 沒有規定啦!! 光是查
法規就察了十幾分鐘,最後查不到任何藍燈不合的規定,就開第十六條第二款
,理由是藍燈會影響對象車道行車安全!! 很誇張!! 我也問,那改沒近燈的
HID合法嗎?? 那種才會影響安全,最後還是一直說藍燈會影像對象車道行車
安全,所以違反第十六條規範,我很不服,但是沒跟他們爭吵,因為他們有業
績壓力,不敢抓罪犯才抓在路旁講電話的車,台中市警察真的很專業,跑全省
沒被路檢認定不合規定的藍方向燈去被台中專業警察開單,很不服!! 最後他
們還說不服可以去監理站申訴,不然就去繳錢!!
第十六條我很熟,雜誌刊了很久,我被開第二款,原因是影響安全。
第十六條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二、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
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者。
四、營業小客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
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
透明反光紙者。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
,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
簽 名 檔..... 再說吧.....
忙 著 釣 魚 都 來 不 及 了!! �
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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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藍色方向燈被開單!!! 天啊~~~~~~~~
發信站: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B (Sun Jan 19 15:52:0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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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請你要查就一次查清楚,不要斷章取義。
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制(訂)定)
第一百四十六條 附件七
(一)頭燈(head lamp) :拖車不適用。
1.應為二燈式或四燈式,左右對稱裝設。
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左右燈色應一致。
3.頭燈裝設位置,近光燈基準中心距地高在空車狀態
時,應在一.四公尺以下(四燈縱列式以上燈基準
中心為準),近光燈照明面外緣距車身(不包括後
視鏡)外緣應在四十公分以內。
4.遠光(main-beam) 燈照明面內緣間距應不大於近
光〔dipped-beam〕 燈照明面內緣間距。
六)方向燈(direction indicator/turn signal lamp
):除汽車適用外,若拖車前方裝置方向燈,本項
規定亦應適用。
1.燈色應為橙色或黃色,但方向燈鄰近淡黃色頭燈者
限用橙色,車後之方向燈並得為紅色。
2.燈具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二.三公
尺以下,左右兩燈具應對稱裝設;裝置一組以上時
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3.燈具照明面內側間隔應為六十公分以上(但車寬在
一百三十公分以下者,則其間隔應在四十公分以上
),照明面最外側與車身最外緣之間距應在四十公
分以下,裝置側面方向燈者可不受此限制;裝置一
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4.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清楚了嗎?去改回來吧....活動的交通危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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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Han Wu.
Department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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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 61.224.12.237
※ 修改:‧sharkwu 於 Jan 19 15:52:00 修改本文‧[FROM: 61.224.1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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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藍色方向燈被開單!!! 天啊~~~~~~~~
發信站: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B (Mon Jan 20 22:31:5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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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去查了!! 我們查的法規不同,我查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你查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以當然不同,所以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造成觸犯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當然會被罰
,現在換回黃的了!! 依然明亮動人.....
我們再來複習一下法規吧!! 然後燈號別再竄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二、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
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者。
四、營業小客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
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
透明反光紙者。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
,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常犯的>
一、汽車及拖車之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一)頭燈(head lamp):拖車不適用。
1.應為二燈式或四燈式,左右對稱裝設。
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左右燈色應一致。
3.頭燈裝設位置,近光燈基準中心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一‧四公尺以下(四燈縱列
式以上燈基準中心為準),近光燈照明面外緣距車身(不包括後視鏡)外緣應在四十公分
以內。
4.遠光(main-beam)燈照明面內緣間距應不大於近光[dipped-beam]燈照明面內緣間距。
(二)車寬燈(clearance/front position lamp):車寬小於一‧六公尺之拖車,可免符
合本項規定。
1.燈色應為白色、淡黃色或橙色,左右並應為同顏色。
2.裝設位置:燈具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二‧一公尺以下且左右同高。
(三)尾燈(tail/rear position lamp):
1.燈色應為紅色。
2.裝設位置:燈具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二‧一公尺以下,燈具照明面外緣
距車身外緣(不包括後視鏡)應在四十公分以內,左右兩燈具照明面內緣間隔應為車寬之
四分之一以上並對稱裝設;裝置一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四)煞車燈(stop lamp):
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2.裝設位置:燈具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二‧一公尺以下,左右兩燈具照明
面內緣間隔應為車寬之四分之一以上並對稱裝設;裝置一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3.踩下煞車踏板時,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五)第三煞車燈(high mounted/S3 lamp):除小客車適用外,若各型車輛裝置第三煞車
燈時,本項規定亦應適用。
1.自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新登記檢驗領照之小客車應裝置第三煞車燈。
2.第三煞車燈燈色應為紅色,且透鏡有效面積應在二十九平方公分以上。
3.第三煞車燈應裝置於車後中線且其基準中心應高於煞車燈基準中心。其車後中線處為可
動件(如門板),缺乏足夠空間安裝燈具者,可容許燈具基準中心偏移車後中線十五公分
內裝設或以兩具相同尺寸之煞車燈對稱車後中線裝設。踩下煞車踏板時,應為續亮,不
得閃爍。
(六)方向燈(direction indicator/turn signal lamp):除汽車適用外,若拖車前方裝
置方向燈,本項規定亦應適用。
1.燈色應為橙色或黃色,但方向燈鄰近淡黃色頭燈者限用橙色,車後之方向燈並得為紅色
2.燈具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二.三公尺以下,左右兩燈具應對稱裝設;裝
置一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3.燈具照明面內側間隔應為六十公分以上(但車寬在一百三十公分以下者,則其間隔應在
四十公分以上),照明面最外側與車身最外緣之間距應在四十公分以下,裝置側面方向
燈者可不受此限制;裝置一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4.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第七款以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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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藍色方向燈被開單!!! 天啊~~~~~~~~
發信站: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B (Mon Jan 20 23:16:1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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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Mau (朝陽.森林.芬多精)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又去查了!! 我們查的法規不同,我查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你查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以當然不同,所以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
: 全規則造成觸犯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當然會被罰
: ,現在換回黃的了!! 依然明亮動人.....
: 我們再來複習一下法規吧!! 然後燈號別再竄改.....
我轉載的並沒有經過修改,而且怎麼看,都沒有任何一條
可以使用寫著"藍色"燈泡。不過既然你已經改回來了,就
當個乖寶寶,別再危害交通了,拜託,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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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Han Wu.
Department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E-Mail:chiaha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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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sharkwu 於 Jan 20 23:16:12 修改本文‧[FROM: 61.224.1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