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nescafe.bbs@******** (騎山豬的好爸爸), 看板: Car
標 題: Re: 這樣的條件合理嗎?
發信站: National Chi-Nan University (Tue Apr 9 13:16:53 2002)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ctu-gate!news.nctu!ccnews.nchu!news.ncnu!watersand
※ 引述《yilinchan.bbs@******** (雲影)》之銘言:
> 我們心愛的小車在前幾天在北宜公路發生連環車禍,
> 前後都被撞壞了,
> 我們很心疼…..
> 他是一部98年的March,車況良好,開不到三萬公里,
> 我們把他拖回原廠修理,
> 車場的人估價14萬元才能修好,
> 肇事的那位仁兄提議乾脆車子別修了,
> 他直接賠我們14萬元,
> 這樣的條件合理嗎?
> 請各位專家給一些意見好嗎?
首先,先確定你們有無肇事責任,因為通常在車輛還有在行進的情況下碰撞,
保險公司通常不會全額理賠,並且要確實請交通警察做備案處理,現場圖一
及筆錄內容要確定明了清楚之後才可簽名,必要時可以詳加補述.
再者,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會派技術士到現場戡驗車輛受損情形(一般來
說理賠金額超過十萬就會派技術士鑑定),經鑑定之後,會對車廠所預估的
報價進行核對(大多都是會刪減修理費用),修理金額即可確定.
第三,當金額過大時,保險公司會提出一套保險業界通用的車輛殘值公式(通常
是一年折價30%左右),若估算出車輛殘值不值修理費用時,保險公司會以當年
的車輛殘值買這台車,所以你們要做的事情就是算出你們愛車目前的價值,
然後再跟對方訂下和解的條件.
p.s優關自己權利,要極力爭取才是
還有,我不是專家,只是提供經驗,希望你能有一個美好的結局.
--
※ Origin: 暨大水沙連 <bbs.ncnu.edu.tw>
◆ From: ip148.puli34.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