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om (什麼時候醒) 站內: ColdBaimotoR
標題: 推文有點好笑
時間: Sun Jan 20 23:10:49 2008
小六女當某 兩年愛450回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7.10.30 02:49 am
台北縣三重市一名葉姓男子追求比自己小廿歲的十二歲小六女生,
兩人發生關係達兩年半。小女生墮胎後才把此事告訴家人,還算出
總共發生性關係了四百五十次;板橋地院審理後,將葉姓男子判處
徒刑四年七個月。
被害人在這兩年半期間,始終認為自己是葉姓男子(卅三歲)的老
婆,因此從九十三年九月開始到今年四月底為止,都沒有向家人提
起,直到四月初不小心懷孕,葉姓男子假冒她父親簽名到婦產科墮
胎,她才覺得不妥,向祖父及老師提起,全案才曝光。
而令辦案人員訝異的是,葉姓男子曾有一段婚姻,也有個年紀跟被
害人差不多的女兒,但後來與妻子離婚,而他卻把年紀足以當女兒
的被害人當「老婆」。
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與被害人的祖父是鄰居,他常常到她家聊天
,見被害人對於感情之事懵懂無知,追求被害人後,把她帶回住處
或就在車上發生關係。
這段關係一直持續到今年四月,女童懷孕了。葉姓男子擔心鄰居知
悉,帶她到婦產科墮胎,還在手術同意書上冒簽她父親的簽名,向
醫師表示被害人之父同意墮胎。
法院調查時,女童告訴法官,她與葉姓男子是男女朋友關係,而且
每次葉姓男子都會叫她「老婆」。她說,兩人幾乎每兩天就會發生
一次關係,從九十三年到現在,大概發生了四百五十次性關係。而
葉男也坦承犯行,但認兩人是情侶,並不是性侵害。
由於被害人當時是未滿十四歲的少女,既使兩人屬情侶關係仍舊觸
法,加上葉姓男子又偽造簽名帶女童到醫院墮胎,法官依妨害性自
主及偽造文書罪判處葉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
【2007/10/30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40751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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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聲淚影女兒香 燕歸何處覓殘塘
紅綃夜盜寒江雪 願君長念十三郎
-南海十三郎
推 axxxxxx:這樣算來平均做一次要蹲3.67天的牢,還挺划算的。 11/05
→ hxxxxx:XD|||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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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xxxxxx:4年7個月是包含偽造文書部份,不然一次的天數更短 XD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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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xxxxxx:這是量多才有的優惠,跟工商界一樣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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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ngx13 推:太可惡啦~~~XD 0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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