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umsplayer (呼..拆線了..) 站內: ColdBaimotoR
標題: 酒駕撞死人 被罰「對看」一輩子
時間: Tue Mar 27 23:47:08 2007


台灣要不要考慮也把這個列入處罰呀?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酒醉駕駛撞死人的男子,將永遠記得死者的樣貌,因為法官除了
判他入獄兩年外,出獄後還要在家中顯眼處擺一幅死者的特大照片,上面還要寫著:
「很抱歉我撞死了你!」

31歲男子皮爾斯前年4月,與27歲堂弟在佛州波克郡溫特罕鎮一條繁忙街道上相互飆車
,當時皮爾斯在時速限制72公里的路上,以接近200公里的高速撞向一輛小型貨車的尾部。
貨車被撞得翻滾數圈,車上17歲女乘客傷重死亡,檢察官指出,酒醉駕車是導致意外的原
因之一。

法官杜伊爾上周五判皮爾斯入獄兩年,並下令他在出獄後,要在家中明顯位置擺放死者的
照片。法官還規定,照片上還要寫上「很抱歉我撞死了你」的字句,並指示負責監督皮爾
斯出獄後行為的官員,可在任何時候到皮爾斯家中突擊檢查,倘若他沒有擺出照片,就當
是違反法院規定。

當地報章表示,一個名為「母親反對醉酒駕駛」的組織,要求法庭把死者的相片當作刑罰
的一部分,皮爾斯的堂弟將在下月初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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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Drumsplayer 125-233-134-4.dynamic.hinet.net 發表ericbaukimo :我覺得殺人的放照片比較妥當XD                       07/03/27
→ GUE5T :那撞到上流美的不就....                                   07/03/27
→ neiyaibei :那撞到林志玲的不就....                               07/03/27
→ dimolkk :不管放誰的照片 被撞後的樣子.............隆就恐怖A      07/03/28
→ diedpigs :沒說是撞到後的照片吧?                                07/03/28
→ miltonian :撞死人只判兩年!? @@                                  07/03/28
→ psilons :我覺得這個處置很好,不過他可能一生不邀人作客           07/03/28
→ chisato :罰好輕....有些州好像光酒駕就可以以謀殺起訴             0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