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iex (Ariex) 站內: ColdBaimotoR
標題: 恩...這要學起來........[轉貼]
時間: Tue Apr  4 18:58:08 2006

警民機車對答

凌晨兩點,貓爸心情不爽,提著購物袋,步行前往便利商店購物。
前方紅藍警示燈交錯閃耀,警察兩名。
一人向貓爸揮舞手中紅色閃光棒,示意停下。

警察甲:「先生麻煩身分證看一下謝謝!」
貓 爸:「我去7-11買東西。」
警察甲:「我是說麻煩你把身分證拿出來我們看一下,跟你去7-11有什麼關係?」
貓 爸:「對啊!既然去7-11跟身分證沒關係,那我去7-11幹嘛帶身分證?」
警察甲:「....」

另一名警察看同僚招架不住,過來助陣。

警察乙:「先生不好意思請你配合一下,不然的話可能要請你到派出所走一趟。」
貓 爸:「為什麼要去派出所?」
警察乙:「依據大法官的解釋,如果路檢查到民眾沒帶身分證的話,
          是可以帶回警局....」
貓 爸:「我怎麼知道去7-11買個東西會遇到警察路檢?」
警察甲:「可是法令規定,出門應該隨身攜帶身分證備查....」
貓 爸:「請問刑法第十條第六項第二款規定什麼?! 」
警 察:「....」
貓 爸:「那是性交的另一種態樣,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
          、肛門之行為。你們是警察都不知道了,我怎麼會知道有那種法令....」

警察乙用台語對警察甲說:「跟他廢話那麼多幹嘛?」
又轉頭說:「先生你如果沒有身分證的話,我要帶你回派出所了....」
說著就拿起對講機。

貓爸從購物袋裡拿出皮夾,取出身分證說:「我什麼時候說我沒帶身分證了?」
警察甲超不爽,大聲說道:「你幹嘛不早拿出來,在這裡浪費時間....」
貓爸聳聳肩,再掏出台北律師公會發的證件,說道:「這張夠證明我是良民了吧?
我可以去買東西了嗎?」
警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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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Ariex 59-116-65-250.dynamic.hinet.net 發表BS125ss :XDDDDDDD                                               06/04/04
→ Gused :XDDDDDDD~這是叫我們大家都去考律濕嗎~~                    06/04/04
→ rraayy :XDDDDDDD                                                06/04/04
→ blue :不得不承認律師或是準律師嘴巴都很厲害                      06/04/04
→ elro :連兩篇老笑話...回味一下也不錯                             06/04/04
→ CloudEX :偶爾回味一下也不錯XD                                   06/04/04
→ musicpower :這我沒看過~好笑~XDDDD                               06/04/04
→ auxo :這好像看過,但還是滿讚的!                                06/04/04
→ rockban :機八的讀書人                                           06/04/04
→ forcenpa :這很老了,不過還不錯效                                06/04/04
→ oldman3 :律師就是會"熟用"法律的人啊  XD                         06/04/05
→ naomidamon :怎麼覺得收尾好像和以後看的少了那麼點什麼...         06/04/05
→ naomidamon :                        以前                        06/04/05
→ XAdam :雖然討厭律師 也討厭警察 但是我愛極了他們�                06/04/18
→ XAdam :之間互相殘殺!~~~    2003 1/9po過的文                     06/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