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GUN.bbs@******** (隨時會停站的爛站) 看板: Car
標  題: Re: 停車3分鐘不熄火 南市率先罰
發信站: 成大資工_BBS (Sun, 01 Jul 2007 00:29:36 +0800 (CST))

    我覺得要定法,就要公平。

    什麼冷凍車之類的可以停久一點  什麼大貨車可以更久(達一小時,誇張)

    難道這些貨車所造成的空污不嚴重嗎??

    真不知道定法的那些人腦袋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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