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u8106015@******** ( ) 看板: Car
標  題: Re: 我要一位會開車的人幫我
發信站: KKCITY (Sat, 26 May 2007 00:06:54 +0800 (CST))

※ 引述《kimoseven ( )》之銘言�
> 我在社會已經生存很久了
> 而且要是你的收入有我的一半
> 你也可以算是不錯的年輕人


  如果你的道德標準有我的十分之一,你也算是個不錯的老頭。

  停止在版上張牙舞爪地大放厥詞吧,你真是個很糟的示範。

  即使你能用錢買到駕照,也買不到社會認同。

  光是有錢卻得不到周遭人的尊重,這種人生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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