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enterprise.bbs@******** (想去旅行)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成大資工_BBS (Fri, 16 Mar 2007 17:27:50 +0800 (CST))

※ 引述《Modena.bbs@******** (只因為無法忘記你的笑)》之銘言:
> ※ 引述《black75@******** ( )》之銘言:
> > 依規定那的確是大型車的超車道
> > 且大型車還不能切到內側第二個
> > 在四線道若能讓就讓吧!
> > 我還曾開90多讓到最外側勒
> > 人家開比你快事實上你就是要讓了!!!


>   不能同意最後一行
>   那我想飆車,大家都會配合?
>   不用想太多了
>   愛超車的請自己靠技術吧

         不能同意上一段.
           要飆車的有品一點..龜的比別人慢的也要有品一點
         基本上龜的比別人慢讓也是應該的

       德國無速限高速公路靠的就是駕駛人不會沒品擋人的路
         自己知道該不該閃

     當路隊長跟亂鑽是最沒品的兩件事.

       基本上.看到飆車.讓一讓是對自己最安全的方法.
         何必想成這叫"配合".
       人家錢多何必擋著人家繳錢給國庫?
       人家命多.不怕死.又何必擋著人家去投胎?

          就小弟親身經歷:
         我遇到飆車一定讓..因為速度越快越危險.要危險讓他自己去吧
             通常我會看到幾種下場:

                過沒多久.剛剛飆車的在路邊停下來跟紅斑馬簽到.
               要不就是充當我的前導車幫我測試那邊沒有照像機(夜間)
          也遇過土炮在狂飆失控打滑撞上護欄.

           遇到飆車閃遠一點,不是配合.是顧自己的小命.

        要意氣用事之前.
        也最好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車有沒有人家好(會跑)
           免得硬要挑釁換來的是自己的倒楣.
             起碼要有本事跑到讓對方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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