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glyco.bbs@******** (pocky)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中興天樞 (Wed, 14 Mar 2007 21:25:10 +0800 (CST))

※ 引述《turst.bbs@******** (隨波逐流)》之銘言:
> > 請你往後繼續這樣做吧!
> > 也保佑你車子永遠都在行駛且不不被超過
> > 依你這種行為
> > 很難保證當你車子一停下來時會發生什麼事
> > 更有可能當後車從旁超過你時
> > 你是否還能全身而退
> 同意
> 就是有那種人...交通才會亂...
> 互相就好嘛...
> 能讓就讓...不用這麼犯賤

能讓當然要讓
我其實算是蠻禮讓的駕駛
我就算開最高限速也不一定會行駛最內側車道
只要車不多我都會盡量回中間車道

但是很多駕駛人不講理
我不覺得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無條件的禮讓
例如我曾經碰過在四線道的中山高速公路上
我行駛外側第二車道
這時後車流量頗大
並沒有任意換車道的空間
甚至大部分的車輛都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我的時速也不慢
大約有90
並沒有比前方車慢
只是我不喜歡常常採煞車
所以我有抓大約50-100公尺的安全距離
這時後方有一輛大貨車
閃我大燈並且貼緊我的車屁股(已經算是危險駕駛)
我不理會他繼續以原速前進
但他竟然繼續往前貼近到幾乎是路邊停車的距離且按喇叭
這時如果前方有突發事件我想他一定是追撞上來
這時我很不爽
我就將油門踩輕一點故意減速3-5km/h
後來他只好狂按喇叭並換車道超車
真是超沒水準的駕駛
根本不知道他閃大燈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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