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urst.bbs@******** (隨波逐流)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Mon, 12 Mar 2007 01:25:56 +0800 (CST))

> ==> black75@******** ()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glyco.bbs@******** (pocky)》之銘言:
> > 要是我的話他越閃燈我就減速
> > 反正他也不能撞我
> > 還可以提醒他要保持安全距離以及不要超速行駛
> 請你往後繼續這樣做吧!
> 也保佑你車子永遠都在行駛且不不被超過
> 依你這種行為
> 很難保證當你車子一停下來時會發生什麼事
> 更有可能當後車從旁超過你時
> 你是否還能全身而退

同意
就是有那種人...交通才會亂...
互相就好嘛...
能讓就讓...不用這麼犯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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