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black75@******** ( )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KKCITY (Sun, 11 Mar 2007 15:48:30 +0800 (CST))

※ 引述《glyco.bbs@******** (pocky)》之銘言:
> 要是我的話他越閃燈我就減速
> 反正他也不能撞我
> 還可以提醒他要保持安全距離以及不要超速行駛
請你往後繼續這樣做吧!
也保佑你車子永遠都在行駛且不不被超過
依你這種行為
很難保證當你車子一停下來時會發生什麼事
更有可能當後車從旁超過你時
你是否還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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