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pino.bbs@******** (豆豆貓)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中央資管龍貓資訊天地 (Sun, 11 Mar 2007 10:07:15 +0800 (CST))

==> RaveMan.bbs@******** () 提到:
: 總而言之 言而總之...
: 只要知道"內側車道為超車用道" "原則上非超車則不駛用內側車道"
: 問題應該都解決了吧
: 於內側道遇到高速車輛卻又比你慢...
: 它終究會回到內側以外的車道...
: 台灣的情況可算是卡在"自以為夠快"及"不懂非超車即該駛離內側車道"這兩點


   官府心態跟國民的道德有一定程度的關連
   就像前面就有人講
   在超車道遇到後面有人閃燈,他還會故意慢下來讓對方了解速限
   這在國外是看不到的
   就像在都市我們很少看到地上有痰,在鄉下卻常看到痰,檳榔渣和菸屁股一樣
   國民駕駛道德不夠,要再制定更有效率的遊戲規則
   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 ※ 引述《pino.bbs@******** (豆豆貓)》之銘言:
: >     在這種情況下,後車也會降到180公里跟在後面
: >     以180對110公里的情況下,可以一口氣超越很多車
: >     等到超越中外線大部分的車時,中外線前方淨空
: >     你回到中外現時,他才繼續加速到200公里
: >     這並不是一個理論,而是在別的國家已經實施多年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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