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ouring1234.bbs@******** (touring1234)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無名小站 (Sat, 10 Mar 2007 05:16:56 +0800 (CST))

※ 引述《glyco.bbs@******** (pocky)》之銘言:
> 要是我的話他越閃燈我就減速
> 反正他也不能撞我
> 還可以提醒他要保持安全距離以及不要超速行駛
> ※ 引述《ycnss.bbs@********》之銘言:
> > 依規定佔用內車道只要速度是上限就不違法
> > 我贊成這樣的規定也會遵守
> > 但最近遇到更離譜的狀況是:
> > 我開車在國3南下從外車道轉入內車道速度是120km/hr
> > 心想速度夠快了而且又不會違規超速被照相
> > 結果被後面車子猛閃遠燈警告
> > 對方很不爽的超車後近身插入我車前方故意示威
> > 發現原來是賓士 500新車
> > 所以我只好祝他早死早超生 因為我追不上他 嘻!嘻!嘻!
> > 不知各位看法如何?
基非成是的台灣
不要鬧了  小心被揍
我曾親眼在休息站
因為超車的問題
類似上述所說的
硬是把對方在休息站拖下來揍了一頓
不要為了這類事而出事
大家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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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 61-230-65-231.dynamic.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