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omazu.bbs@******** (唉)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Thu, 08 Mar 2007 14:45:06 +0800 (CST))

> ==> ycnss () 的文章中提到:
> 依規定佔用內車道只要速度是上限就不違法
> 我贊成這樣的規定也會遵守
> 但最近遇到更離譜的狀況是:
> 我開車在國3南下從外車道轉入內車道速度是120km/hr
> 心想速度夠快了而且又不會違規超速被照相
> 結果被後面車子猛閃遠燈警告
> 對方很不爽的超車後近身插入我車前方故意示威
> 發現原來是賓士 500新車
> 所以我只好祝他早死早超生 因為我追不上他 嘻!嘻!嘻!
> 不知各位看法如何?
  還是不要惹開賓士的,要是倒楣剛好遇到大哥,下場會很悽慘的
  ,所以碰到那種車,還是能閃就閃,沒必要拿生命跟他賭
> > ==> dohan.bbs@******** (相約到永久) 的文章中提到:
> > 【 在 turst.bbs@******** (party 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 : 個人覺得他說的很好...如果妳是D呢...對吧
> > : 所以政府限制速度或車道...一定有其道理
> > : 就是一些自私的人喜歡佔用內車道...看過好幾個了
> > : 一定要閃燈才會讓...有夠犯賤的
> > 最賤的是閃他叭他死都不讓.........
> > 繼續擋路............
> >                 d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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