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ycnss.bbs@******** ()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Wed, 07 Mar 2007 23:25:59 +0800 (CST))

依規定佔用內車道只要速度是上限就不違法
我贊成這樣的規定也會遵守
但最近遇到更離譜的狀況是:
我開車在國3南下從外車道轉入內車道速度是120km/hr
心想速度夠快了而且又不會違規超速被照相
結果被後面車子猛閃遠燈警告
對方很不爽的超車後近身插入我車前方故意示威
發現原來是賓士 500新車
所以我只好祝他早死早超生 因為我追不上他 嘻!嘻!嘻!
不知各位看法如何?
> ==> dohan.bbs@******** (相約到永久) 的文章中提到:
> 【 在 turst.bbs@******** (party 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 個人覺得他說的很好...如果妳是D呢...對吧
> : 所以政府限制速度或車道...一定有其道理
> : 就是一些自私的人喜歡佔用內車道...看過好幾個了
> : 一定要閃燈才會讓...有夠犯賤的
> 最賤的是閃他叭他死都不讓.........
> 繼續擋路............
>                 d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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