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forestland.bbs@******** (喜歡夏天-無盡的湛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Wed, 07 Mar 2007 17:01:02 +0800 (CST))
> ==> JGan.bbs@******** (喵喵汪!) 的文章中提到:
> ==> clclc.bbs@******** (小熊老了...) 提到:
> : > 看到警察測速
> : > 不是都會慢下來嗎?
> : > 沒定速的車子
> : > 最好別走內車道
> : > 即使有定速
> : > 也要保證你的定速和測速器是同步
> : 那要是有的車的是快樂表
> : 表速真的是110
> : 但是警察的測速卻是不到100
> : 這能申訴ㄇ??
> 那是車子有問題....
> 根據相關的檢驗法規, 小客車的時速表和里程表的檢定誤差不得超過10%,
> 取締的重點在是否正確使用內側車道...
> 若前方車流正常, 超完車後中線或外線線車道沒有車輛,
> 就應該將車子駛回中/外線車道繼續行駛,
> 如果要繼續在內線車道行駛, 當然就該依規定以最高速限行駛,
> 而且在限速110的路段, 真的開100一定會被狂超車,
> 若這時仍在內線持續行駛, 內側車道就失去"超車道"的正常用途,
> 駕駛人就是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也就是違規了
嗯嗯 速限110的路段,開100確實慢了一點,
不過警方的宣導資料都是定義「80以下為慢車,慢車禁止佔用內側車道」
誤導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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