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black75@******** ( ) 看板: Car
標  題: Re: 時速100還太慢 國道開罰創先例
發信站: KKCITY (Wed, 07 Mar 2007 05:06:42 +0800 (CST))

※ 引述《turst.bbs@******** (party boy)》之銘言:
> 個人覺得他說的很好...如果妳是D呢...對吧
> 所以政府限制速度或車道...一定有其道理
> 就是一些自私的人喜歡佔用內車道...看過好幾個了
> 一定要閃燈才會讓...有夠犯賤的
閃燈會讓就好了
有得偏偏要閃燈加上按好幾次喇叭才會不甘願的讓開
等你超過了,又繼續佔用內車道
有一種就最賤最可惡,閃燈按喇叭也打死不讓
等你找到機會要從旁邊超過,卻又故意加速併行
擺明就是不讓你超過
就因有這種人格極下賤的人,社會案件才會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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