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Gan.bbs@******** (喵喵汪!!) 看板: Car
標 題: Re: 如何降低紅單?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hu, 15 Feb 2007 23:19:02 +0800 (CST))
※ 引述《SCSI.bbs@******** (Mazda 3 車主)》之銘言:
> 我所強調的,你們都看不懂,隱匿性執法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疑慮,如果沒辦法
> 解決這樣的疑慮,那請問法律的一般原理原則要不要遵守?
> 我之所以舉按指紋領身份證的例子,是因為有人說只要我不犯法,政府要怎麼做都沒關係
> ,我是想反駁這一論點,瞭解嗎?
> 隱匿性執法不但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疑慮,他也會令人覺得政府如此做的目的到底
> 是要維護交通秩序,還是因為國庫空虛,想要找些額外的收入?
> 這是一種「程序正義」的觀念,如果只要實質正義就好,那根本不需要規定程序,程序法
> 都可以取消的。瞭解什麼是「程序正義」嗎?如果你不懂,那討論一點交集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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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採用暗中跟監放哨的搜證方式也符合您說的
"隱匿性執法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疑慮", 應該停止.
而且, 依您的邏輯, 警察在查緝犯罪必須為公開場合,
且警察執勤應著制服, 並對犯行者先行勸導制止才對.
最好還得像對違反集遊法一樣先有三次舉牌制止才能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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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bbs.csie.nc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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