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loveydovey.bbs@******** (摑耳光才清醒) 看板: Car
標  題: Re: 如何降低紅單?
發信站: 不良牛牧場 (Tue, 30 Jan 2007 17:24:40 +0800 (CST))

※ 引述《SCSI.bbs@******** (Mazda 3 車主)》之銘言:
: 偷拍有爭議是因為法律不但講求實質正義,還講求程序正義,這是為了保障人民,
: 並不是說你違法,警察可以不擇手段取得證據,警察可不可以刑求犯人取得證據?
: 既使他的確就是兇手,依法行政是執法者該遵守的,偷拍的爭議在「為了罰你錢而
: 取締」,而非為了維持交通秩序,為了防止違規,可以用很多種手段,為何要用偷
: 拍?比方說紅燈右轉,警察明明可以在轉角值勤,但是他就要到轉角後面讓你看不
: 到的地方值勤,一樣可以防止違規,為何非在轉角後面你看不到的地方值勤,並不
: 表示違規沒錯,只是同樣的成本,同樣的目的,為何要選這種手段,只是讓人覺得
: 你公權力的行使並非為了交通安全,而是為了賺業績而已。


我同意這位大大的旨意。
法律不是只保護善良守法的人民,而是保護人民。善不善良與守不守法,同樣平等受
法律所保障。
違規而受罰鍰,旨在以金錢支付的方式防止再度違規,製造危險。原文的主要目的,
所探討的是警察是為了維持交通秩序,還是為了抓違規交付業務上的需求,所採取種
種的取諦方法之適法性、適宜性與程序正義及立法旨意等。偷拍是什麼定義?而另一
種思考的方向是,在未經通知告知的前提下,私自或公然利用攝影器具拍攝或紀錄,
是屬合法嗎?
我還沒被開過任何一張罰單,但是我經常看到罰單的背後隱藏許多不公平的地方,任
何一個人都不應該馬上就反搏這樣的說詞,這種說詞不代表警察不應該開罰單,也不
表示違規的民眾可以大聲的抗議被開罰單。公車靠邊停的時候,後面的機車跟轎車都
非常願意禮讓公車,也沒有人會想去挑戰公車,可是這不代表公車司機就免除注意後
方來車的義務,尤其當乘客下車的時候,更應小心機車會不會撞上來,可是公車司機
有經常注意嗎?我不敢說每個司機都這樣,但為數也不少了,每每坐在公車上,我都
非常擔心機車騎士的安危,因為他永遠也不曉得公車何時會突然右停切入,完全沒有
讓人可以躲避的。好幾次,明明機車已經在公車右側中間了,公車突然的切入要右停
,我眼看著那位騎士突然的緊急剎車,差點就意外了,這樣的情形,全省都在發生,
尤其是都市更加明顯。禮讓公車,不是責任,所謂禮讓,自然就是要讓公車有便宜方
便之處,並多體諒公車,但絕對不是責任義務。反觀,公車在駕駛的時候,明知公車
是屬於較高危險的交通工具,更應有善盡注意之責任義務,哪有反求大眾都要禮讓之
理?一般公車右側停車正常的情形下,機車在後方的時候,會切出左邊去,這是很自
然的事情,跟禮不禮讓無關,在道路上停在公車後面的情形也不是沒有,但這是要看
情形的,不是嗎?許多過十字路口公車就停了,機車不可能停在公車後面,那等於是
停在十字路口上,尤其車子一多的時候,那更加慘,難道不是這樣嗎?現在探討的不
是公車機車的責任,而是設計的問題,設計不良的道路,若不思考去改進,而只是利
用設計不良的道路,明知用路人很容易違規,還故意取諦,這就很奇怪了。
違規取諦,應該往經常高肇事路段加強取諦,以減少肇事的發生率;但警察在取諦的
時候,經常選擇性的取諦,而且都選擇一些奇怪的地方,最主要的那不是高肇事路段
,取諦也是一種維護交通秩序的方法,是無庸致疑的。天氣也是警察選擇是否出來取
諦的重要依據,一般而言,下雨天就很少會出來,好天氣是絕對會出來的,尤其是月
底或月初的時候,那更多了。高速公路更別說了,躺在警車內睡覺,將測速器放在旁
邊,任由你怎麼超速,他自然也不會痛,這也是一種維護交通秩序的方法嗎?想飆車
的時候,找一台超速的車子抓來開單,那也是維護交通秩序的方法嗎?在一般公路上
,坐在樹底下看報紙抑或睡覺,也放一台測速器,也是方法之一嗎?
減少違規,是重點,違規的民眾被罰,不是重點。如何減少違規,許多人都說要遵守
規則,不要超速,我看了覺得非常有道理,而且也很合理。但,我想要說的是,許多
路段所設立的規定很不合時宜,對於不合時宜的部分應該迅速的改善或改良,而不是
瘋狂的取諦。例如,有些路段明明是符合時速60公里的,卻規定40公里,而警察還是
狂抓,像這種路段大家都開50、60公里,也沒有產生意外,但被罰的人卻這麼多,這
種情形,應該考慮規定的適宜性與彈性,而不是被罰的人該死。至於開80、90、100
、1000、1000000公里的駕駛,被罰也就沒有什麼理由可以再辯再逃避了。這才是討
論的重點所在。
--
╭──── Origin:<不良牛牧場> bbs.badcow.com.tw (210.200.247.200)─────╮
Welcome to SimFarm BBS -- From : [219.81.239.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