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darling.bbs@******** (darling) 看板: Car
標 題: Re: 如何降低紅單?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Fri, 26 Jan 2007 18:53:42 +0800 (CST))
違規當然是各縣市都有,但是在高雄違規好像變成天經地義的事了!你不違規就要
吃虧.好比前陣子飛車搶劫,哪個縣市沒發生過?唯獨高雄市搶得大家都習慣了,這
就說不過去了吧!
"強力取締"這個詞就跟什麼"偷拍"&"多數暴力"一樣,是理虧者創來掩飾自己不講
理的說詞.
訂立法規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保障守法的善良人民嗎?法規本就要徹底執行,不強
力取締違法違規者的後果就是....違法(規)者佔便宜,守法者吃虧.不強力執行的法
律乾脆就廢了它.不要說什麼執行不易,安全帽不就執行得很好嗎?
再說偷拍這件事.什麼叫偷拍?有警察在守規矩,沒警察時就違規.這種人既不道德又
沒種!有種就別怕罰,被罰又哀爸叫母怪執法人員.別以為交通違規是小事,違規的後
果常常會害別人送命.很多人都沒想到這點.
最後再說"多數暴力"這個詞.民主社會就是數人頭.少數服從多數乃天經地義.數人
頭比不過別人,難道要多數服從少數?多數服從少數的情況我們叫它什麼呢?
我也被罰過錢,但是我認了!既然違規就甘願受罰,開我單的警察我還會跟他謝謝.因
為有他的嚴格執法,交通才能順暢.
總之將心比心,如果別人違規害你或家人出車禍,你會覺得違規者可以原諒嗎?
> ==> pglab.bbs@******** (紫色風車)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darings.bbs@******** (歐陽子)》之銘言:
> 在台灣其他縣市都會被那些闖紅燈的兇,甚至跟他們起衝突,
> 不是只有高雄市,台灣人的守法觀念原本就薄弱,
> 是習慣使然,不只在交通方面,其他方面的守法觀念同樣薄弱,
>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強力取締」,你贊成嗎?
> 台北是就是一個例子,但是強力取締的背後,換來的就是民眾的「幹聲連連」,
> 警察也不好當,強力取締有時就遭來民意代表的抨擊,
> 你說呢?
> : 你在高雄會被闖紅燈的兇,我還被闖紅燈的打到頭破血流的,結果
> : 到警局說那不是他們的管的地方,要我另外找負責的區所負責,
> : 事後想想還真是倒楣,難怪高雄人會這麼不守法.............
> : > 老實說高雄人的素質確實低!
> : > 我騎車開車一輩子,唯有在高雄會被闖紅燈的兇(我的方向是
> : > 綠燈),不但兇還想打我(因為對方2人而我就1人,高雄這種人
> : > 多是英雄,人少是狗熊的癟三實在不少.),要不是趕著辦事真
> : > 想對著他們撞下去.
> : > 高雄的執政者不知道在幹什麼?中正路挖捷運整條路都是紅線
> : > 禁止停車.大家隨時可以去看,中正路上任2個路口之間絕對都
> : > 有違規停紅線的.我從未看過有拖吊車在這條路執法,就連警
> : > 察經過也視而不見.另外不管婚喪喜慶,馬路圍一圍就當自家
> : > 辦桌用地,甚至連個告示牌都不擺,害你開進去又得倒車出來,
> : > 管你什麼交通不便
> : > 各位以為我是外縣市人嗎?我是土生土長的高雄人,但我實在
> : > 看不起高雄人,以身為高雄人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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