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CAF.bbs@******** (傳說孤鷹) 看板: Car
標 題: Re: 看到一條狗在高架快速道路閒逛
發信站: 成大計中BBS (Fri, 22 Dec 2006 06:56:21 +0800 (CST))
※ 引述《clclc.bbs@******** (小熊老了...)》之銘言:
: > 有罪,過失致死,不過大都會判緩刑,但民事責任還是跑不掉...
: 但是這樣子說那個駕駛不是很倒楣ㄇ?
是阿,但法律規定就是如此,所以法官會斟酌當時的狀況給予
適當的判決,一般來說刑事方面不是無罪就是緩刑,但也有例
外,前陣子不是有個闖紅燈被撞死,結果法官還判肇事者四個
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類似這樣的判例,一定要上訴,二審大都會
改判...
但民事責任就一定跑不掉,多多少少都要拿錢出來賠的,保險不
夠賠的還得自掏腰包,這部份都會經過調解的...
我們的法律太保護這些違規的人了,只要有人傷亡,不論責任為何
反正就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送辦,但如對方提起告訴前和解,就不會
有這些麻煩事,可是就肇事者來說,明明是對方的錯,為何要賠償,所以
對方就咬住這一點,不賠咱們法院見,反正沒刑事責任也會有民事責任
才會導致交通一直好不起來,這些違規人的心態就是反正你又不敢撞我,
撞到了就一定要你吐錢出來...
所以騎車也好開車也罷,路上行車就是要小心,尤其遇到這些白目的,能
閃就閃,忍一下就好了,何必跟錢過意不去...
--
友誼是可貴的,但如*s *n您不懂的珍惜,那我也不必太眷戀...
當機會來臨時,*s *n你已經準備好了...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59-104-127-131.adsl.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