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cesspool.bbs@******** (索多瑪120天) 看板: Car
標  題: Re: 看到一條狗在高架快速道路閒逛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Fri, 22 Dec 2006 10:18:13 +0800 (CST))

> ==> clclc (小熊老了...) 的文章中提到:
> > ==> CAF.bbs@******** (傳說孤鷹) 的文章中提到:
> > ※ 引述《clclc.bbs@******** (小熊老了...)》之銘言:
> > : > 最誇張的是...我看過人的
> > : > 還一大早的
> > : > 不過沒膽直視
> > : > 大家也似乎沒有停下把他送醫  (其實我想大家腦筋也一片空白吧...)
> > : > 隔天想說看看報紙有神麼消息...自殺還是神麼狀況..(因為太不可思議了...)
> > : ~~~~~~~~~~~~~~~~~~~~~~~~~~~~~~~~~~~~~~~~~~~``
> > : 如果是自殺的話,故意跑到車道裡頭,那撞到他的駕駛有罪ㄇ??
> >     有罪,過失致死,不過大都會判緩刑,但民事責任還是跑不掉...
> 但是這樣子說那個駕駛不是很倒楣ㄇ?
ㄟ 最新的條款應該是不會有罪
而且若那個自殺的人沒有死亡
他還必須負起賠償責任以及公共危險罪
我自己的經驗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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