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nptest.bbs@******** () 看板: Car
標  題: Re: TOYOTA ALTIS跟VIOS在路上跑真是公共危險 …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Fri, 01 Dec 2006 16:10:39 +0800 (CST))

既然了解AOA的產生
那更該了解維持尋跡性才能減緩AOA持續變大
為了維持尋跡性就不該踩死煞車
否則只會造成更大的攻角 最後就是spin
對重心低的轎車還可以spin
對重心高的箱型車就會造成翻車

另外在輪胎保持尋跡的狀態
胎面和地面無相對速度 胎面還可以提供和地面的最大靜摩差力
一但急煞打滑造成胎面和地面產生相對速度
此時胎面僅能提供動摩差力
靜摩差力>=動摩差力
不煞車比煞車安全!!

至於你提到的側向G力
那絕對不是VIOS貢獻的
而是箱型車高速下急左轉再急右轉所產生的
這就是我認為箱型車駕駛不該將車頭轉向的原因



> ==> gtr.bbs@******** (gtr) 的文章中提到:
> 有點物理概念的話,就知道小車撞翻大車這種事沒什麼好奇怪
> 銅彈頭加速後別說撞翻百倍質量物體,把人欄腰轟成兩段都很簡單(ex:m2)
> 真的悟不透動能的觀念,回頭想想隕石,子彈吧
> 另外我猜想大福特的重心在車頭,v車屬ff重心想必在前方
> 撞擊點也很可能發生於v車車頭及F車尾 v車把f車頂離原行進方向 產生攻角
> 閣下所提急轉時緊急煞車更容易翻車及不該閃躲也都很詭異
> 你不知道循跡情況下側向G力還比急煞車更高更易導致翻車嗎?
> 閃躲發生於事故前屬主動意外防止,絕對安全,發生於事故後
> 車輛偏向後,既稱閃躲勢必是向盤往左打,這也符合救車打反舵
> 都屬減低翻車風險的作為  怎麼看都覺得你說的都不合理
> 【 在 nptest.bbs@******** () 的大作中提到: 】
> : 這位大大 悟性很高喔
> : 終於有人了解 大福特是被自己的致命右轉搞翻的
> : 說是被VIOS撞翻? 那太抬舉神車了吧 偏偏板上就一堆神車抬轎班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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