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Gan.bbs@******** (喵喵汪!!) 看板: Car
標  題: Re: 報廢汽機車 環保署不發獎勵金了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Fri, 08 Sep 2006 21:29:06 +0800 (CST))

※ 引述《GUN.bbs@******** (一停電可以停10天的bbs)》之銘言:
> ※ 引述《JGan.bbs@******** (喵喵汪!!)》之銘言:
> > 這裡提到贓車是指被拿來借屍還魂...
> > 本來要報廢的車, 被收購拿來當貼牌的車籍,
> > 尤其是機車部分, 竊車集團偷來年份較新的車,
> > 掛上本來要報廢的車輛的車牌, 打(換)過引擎號碼,
> > 贓車就有了合法車籍....
>     純討論...
>     貼牌好像跟新舊無關  而跟民眾對法規的認識有關
>     報廢這件事情誰都知道要把牌繳回去  完成手續  否則日後繼續有罰單等
>     是一件麻煩事
>     而民眾自己笨笨的  要把報廢的事情交給第三人去辦
>     到時候被貼牌  或是一堆罰單又來  該怪誰呢  只能怪民眾自己不了解
>     而新聞裡的官員說有沒有回收獎勵金沒直接的關連。

如果今天報廢沒有獎勵金, 但回收業者願意吸收這1000元把車藉買下過戶,
那情況就不同了....
原本的獎勵金必須車主繳回車牌(或報失竊)完成車籍註銷, 把證明影本寄給環保署,
環保署收到報廢申請, 並經監理單位確認, 回收車體的獎勵金(支票)才會寄給車主.
也就是車主沒繳回大牌註銷車籍就無法領到獎勵金.
沒了獎勵金, 誰會主動報廢? 再加上回收業者本來就會另行"補貼"一些費用給車主,
若回收業者自行吸收這些獎勵金(機車也不過1000元), 再把買來的車籍賣給銷贓集團,
還可以多獲得一筆費用....

原本政府有獎勵金, 民眾報廢回收舊車一定會找合法的回收業者,
而且也一定要照規定流程繳銷車牌才能申請獎勵金.
將來沒了獎勵金, 那麼哪家業者給的回收補助金多, 就賣給那一家.......
業者競爭之下, 難保不會有不肖業者和銷贓集團掛勾, 轉賣回收車輛的車籍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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