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GUN.bbs@******** (一停電可以停10天的bb 看板: Car
標 題: Re: 報廢汽機車 環保署不發獎勵金了
發信站: 成大資工_BBS (Fri, 08 Sep 2006 14:43:22 +0800 (CST))
※ 引述《JGan.bbs@******** (喵喵汪!!)》之銘言:
> ※ 引述《GUN.bbs@******** (一停電可以停10天的bbs)》之銘言:
> > ※ 引述《mooncat1025.bbs@******** (mooncat)》之銘言:
> > 這個所謂的官員 真是有點白爛
> > 你不給補助金 人家當然就賣給其他回收的啊
> > 而且本來就是如果車零件堪用 車主自然不會給環保署的回收管道
> > 這跟贓車不贓車有什麼關係?
> > 難道不給回收鼓勵金 贓車就一定增加??
> > 給了回收鼓勵金贓車就減少??(暗指環保署對贓車犯罪有其貢獻?)
> > 況且 報廢的車物盡其用本來就是良好的用意
> > 跟有沒有獎勵金有關係嗎?跟環保署有沒有把廢料分門別類或回春才是關鍵。
> 這裡提到贓車是指被拿來借屍還魂...
> 本來要報廢的車, 被收購拿來當貼牌的車籍,
> 尤其是機車部分, 竊車集團偷來年份較新的車,
> 掛上本來要報廢的車輛的車牌, 打(換)過引擎號碼,
> 贓車就有了合法車籍....
純討論...
貼牌好像跟新舊無關 而跟民眾對法規的認識有關
報廢這件事情誰都知道要把牌繳回去 完成手續 否則日後繼續有罰單等
是一件麻煩事
而民眾自己笨笨的 要把報廢的事情交給第三人去辦
到時候被貼牌 或是一堆罰單又來 該怪誰呢 只能怪民眾自己不了解
而新聞裡的官員說有沒有回收獎勵金沒直接的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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