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Gan.bbs@******** (喵喵汪!!) 看板: Car
標 題: Re: 報廢汽機車 環保署不發獎勵金了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Fri, 08 Sep 2006 12:44:36 +0800 (CST))
※ 引述《GUN.bbs@******** (一停電可以停10天的bbs)》之銘言:
> ※ 引述《mooncat1025.bbs@******** (mooncat)》之銘言:
> > 報廢汽車可向環保署領三千元、報廢機車可領一千元的獎勵金政策,將從十一月起逐步
> > 取消,環保署預估一年可省下約十一億元;但環保團體擔心獎勵制度取消後,未來贓車
> > 流竄問題可能會更嚴重。
> > 環保署從八十五年起向車商收回收清除處理費,並成立空汙基金,有一段時間為了提高
> > 汽車回收率,空汙基金還多補貼一萬元,等於報廢一部汽車可領一萬三千元。
> > 不過這麼好康的事就快結束了。環保署已決定從十一月起分階段取消回收獎勵金;十一
> > 月起先取消十年以下汽車、七年以下機車,預計明年底全面取消。
> > 環保署表示,獎勵金制度已實施十年,民眾早已清楚廢車要回收,階段性任務已完成,
> > 不必再核發。但官員私下說,汽機車信託基金快沒錢了,車商又拒調回收清除費,所以
> > 獎勵金難以為繼。
> > 雖然報廢汽機車有獎勵金可領,但由於廢鐵價值高,多年來汽機車回收率都只有三、四
> > 成。每年民眾報廢回收的汽車約卅萬輛、機車廿萬輛。其中十年以下汽車、七年以下機
> > 車約占三成,共十五萬輛。
> > 不過官員也坦承,取消汽機車報廢獎勵金,勢必衝擊到民眾把報廢車繳回政府回收體系
> > 的意願,環保團體也說,未來報廢汽機車將大量移向非法業者,包括贓車市場、後端的
> > 廢車拆解作業可能更難管控。
> 這個所謂的官員 真是有點白爛
> 你不給補助金 人家當然就賣給其他回收的啊
> 而且本來就是如果車零件堪用 車主自然不會給環保署的回收管道
> 這跟贓車不贓車有什麼關係?
> 難道不給回收鼓勵金 贓車就一定增加??
> 給了回收鼓勵金贓車就減少??(暗指環保署對贓車犯罪有其貢獻?)
> 況且 報廢的車物盡其用本來就是良好的用意
> 跟有沒有獎勵金有關係嗎?跟環保署有沒有把廢料分門別類或回春才是關鍵。
這裡提到贓車是指被拿來借屍還魂...
本來要報廢的車, 被收購拿來當貼牌的車籍,
尤其是機車部分, 竊車集團偷來年份較新的車,
掛上本來要報廢的車輛的車牌, 打(換)過引擎號碼,
贓車就有了合法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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