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Gan.bbs@******** (喵喵汪!!) 看板: Car
標  題: Re: ETC官員廠商皆被判重刑  恐變成廢標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hu, 31 Aug 2006 22:25:53 +0800 (CST))

※ 引述《andy2000a.bbs@******** (andy)》之銘言:
> ==> 在 "e412754" <e412754@********> 的文章中提到:
> > <uvxyz@********> 在郵件 news:4Pk1HP$F0e@******** 中撰寫...
> > 還要看法官怎麼判吧 ! 一審、二審、三審。
> > 也要看檢察官之前如何辦案、搜證、寫起訴書。
> > 這裏面也是有很大的學問。
> > ETC如果真是弊案,涉案人最高只到 交通部長 林陵三 嗎 ?
> 我只關心 何時把 etc車道還回給大家

除非ETC未來都不做了(或暫時停止服務),
不然專用車道就算重新召標換系統還是會存在的.
當然若新廠商可以一次完成匝道入出口計程扣款收費的建設,
那連收費站都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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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bbs.csie.nctu.edu.tw> 
◆ From: 220-138-82-28.dynamic.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