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Mars.bbs@******** (Mars) 看板: Car
標  題: Re: 有關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使用權解釋(所以某人別再自以為是)
發信站: 次世代BS2 (Mon, 21 Aug 2006 16:30:22 +0800 (CST))

※ 引述《llaw.bbs@******** (大龍)》之銘言:
> ※ 引述《tszhan.bbs@******** (還是喜歡現金交易(M))》之銘言:
> >         ^^^^^^^^^^^^^^^^^^^^^^^^^^^^^^^^^^^^^^^^^^^^^^
> >         極速? 您的極速是多少? 80? 90? 180? 200? 220?
> >         這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時常見到就是國道三線道上
> >         三輛車並行,速度就是接近110km/h,三個車道都被佔住,
> >         後面就跟著越來越多車......你說怎不會塞?
> 110 ok啊
> 除非後面的車都開超過110
> 否則是不會塞車的
> 而且超過110是違法的
> 不是嗎

   如果車道全被佔滿,無法超車
   前面那台 110 後面那台大部分會 110 以下
   在接著後面的後面就會 110 以下的以下
   幾個後面之後,速度大概剩不到 40

   所以,桃園中壢段莫名奇妙就會塞
   尤其星期五下午三四點,你看他交流道流量還好,完全不塞
   可是他就是給你塞到時速不到 40

   內側,能讓則讓
   看見外側跟你併排,要嘛,你加速讓出空位,要嘛,你減速進入外側

   高速公路應該加罰併排行使,以致阻塞車道之最內側車輛
   不管你是用哪種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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