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clclc.bbs@******** (小熊老了...) 看板: Car
標  題: Re: Accord Used Card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Wed, 16 Aug 2006 23:51:41 +0800 (CST))

> ==> trinity.bbs@******** (Trinity) 的文章中提到:
> 之前有拜託新竹食品路Honda二手車中心的sales幫我注意有沒有new accord的
> 二手車,今天他說有一台頭份Honda的試乘車(2005, Accord頂級, 黑色) 里程數6000吧.
> 要賣6x萬...因為我已經考慮要買新的.提供資訊給大家參考.

說真的,買二手車除了是自己認識的人賣你之外
通常吃虧的都會是消費者比較多
說到吃虧
有一次我的愛車被拖到高市青年路的拖吊場
我去領車的時候
女友只是問一下:你拖車的時候,車上有警員ㄇ?
他居然回答我
沒有啊...怎樣,想告就去告啊??
唉....法律到底是給誰用的ㄋ?
              是保護誰的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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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是否有過跟我相同的感覺呢?

雖然有人跟你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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